肉圓家暴受害媽媽申請離婚 發千字聲明:錯在未能及時狠心結束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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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市「肉圓家暴案」受害媽媽今天前往新北地院提出離婚訴訟與申請通常保護令,受訪時她說「不希望大家因為我們而有受傷或受到其他傷害的情形,希望藉由我們的事件,可以讓司法更正視這樣的狀況,讓所有遇到這樣遭遇的人,可以相信司法,願意勇敢的站出來;希望藉由我們的例子,也幫助他們走出來。為了我的孩子,希望我們未來可以走出自己的生活,謝謝大家。」

圖解肉圓家暴案始末及後續發展(點圖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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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振瑋表示媽媽希望呼籲警政單位,家暴事件發生在1月12日晚上,警方就這個家暴案件的處理過程其實有點延宕,只有請媽媽去驗傷,驗傷相關程序與步驟並沒有告訴媽媽怎麼做;一直到隔天上了新聞,派出所才來找媽媽,在13日星期天晚上,硬是要找媽媽做筆錄。

律師陳振瑋指出其實媽媽並沒有拒絕做筆錄,之前報案的時候,在派出所等待多時,員警一直表示程序還沒處理好,甚至報案、提出傷害告訴之後,警方也沒有開立報案三聯單;因此派出所應該加強家暴案的防制,要更積極的處理,才能預防家暴的發生。

聲明全文如下:

【感謝大眾關心,但我們並不樂見私刑】

首先,非常感謝所有關心我們母子的網民,各界的溫暖,我們都收到了。一開始會將影片PO網,我們只是希望能獲得司法與公權力的重視,但我們並不樂見私刑的發生,事情發展至今我們始料未及,畢竟身為母親,我不希望讓兒子覺得暴力能夠解決問題。訴諸網路的原意本只希望法治單位不要輕忽,從未想過將家中其他私事狀況公開,但如今各種謠言逐漸造成二度傷害,我才決定出面做一次性地說明。

【結婚12年,我看到新聞才知道丈夫薪水是13萬】

剛開始先生在家族企業上班的的收入是3、4萬,當時我在醫院護理工作有收入,所以足以支應生活。雖然夫家多次表示希望我不要工作在家帶孩子,但我希望能保有這份工作的熱忱,下班後也都親自帶小孩。直到婚後兩年我罹甲狀腺癌,手術、治療後,於是接受家人的建議全心在家相夫教子。後來先生的薪資調高為7萬,我們夫妻說好,每月的七萬都是用固定家用現金,支應生活所有開銷,包括家用、學費、保險及其他所有雜支,包含丈夫娛樂及喝酒的費用也都是從這7萬支出。平時會留下部分現金使用,部分放入固定帳戶,支應家中其他,這個帳戶是單獨的,和我個人的存款也是分開的。甚至2016年家裡需要裝潢翻修,也是我從過去護理工作存下來的錢支付的。有報導誤導大眾「每月給我七萬私用」,是不實的指控!

【我起初曾經通報,但錯在婦人之仁】

爸爸每次施暴後就會有一段時間對孩子很好,平時對我們也很溫柔,讓我們覺得還有希望,基於我真的狠不下心撕裂孩子與先生的情感,且希望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庭,所以決定再為婚姻做努力,並多次和丈夫溝通想一起去做心理諮詢及治療,但終因丈夫不同意而未就醫,這是我犯的第一個錯,未能及時狠下心來結束它,抱持了錯誤的期待。

【半年的和平,讓我卸下心防】

2017年10月,先生持鐵棍對孩子施暴後,我開始萌生必須獨力的念頭,所以我開始找尋各種進修管道,想辦法讓自己能獨力養家。因2017年10月的鐵棍棒打兒子後,先生有半年的時間都未再施暴,而我內心也感到踏實、萌生信任感,覺得一切都有了好轉。於此同時,我的進修課程也開始有許多出國進修、考察的機會,這也是我12年來第一次有機會為自己和兒子做積極的準備。一開始先生曾反對,但是經過充分溝通後,先生和兒子也很支持,我才放心出國進修,而進修的花費,也都是用我過去工作的存款,那7萬元,我分毫未曾挪用於進修。

【我不是完美的母親,大家可以檢討我,但現在我只想保護孩子】

這12年來,我犯了很多錯,我錯在識人未清,錯在未能一開始就狠下心,錯在一時的信任,錯在還想再賭一次所謂完整的家庭。但如今我醒了,我不想再賭,我只希望帶著兒子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這次事件的發展我始料未及,也希望事件對孩子的傷害到此為止,今天過後,未來我們將不再對外做任何發言,一切交給司法處置。

【希望社會關注家暴,也期許所有受害者不要隱忍】

最後希望藉由這次的事件,能讓社會正視在家暴中,所有受暴者的困境,無論從經濟上、資源上、資訊上及法律上的匱乏與無助,也由衷希望所有面臨家暴的朋友能夠勇敢保護自己和家人。

非常感謝各界所有的鼓勵與建議,讓我更堅定自己應該要好好面對所有的挑戰。再次感謝大家!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