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單親媽媽遭性侵兼搶錢 台男大學生扮警察犯案被判監20年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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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的男子廖經緯因缺錢花用,多次夥同男大生何政庭鎖定「一樓一鳳」方式從事性交易的女子,假扮警察闖入屋內,強行性侵女子,再要脅不給錢就得坐牢,搶走女子的數萬元台幣現金。檢方依加重強盜、強制性交、冒用公務員行使職權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廖15年徒刑、何20年徒刑,可上訴。

廖(32歲)因毒品、槍砲、偽造文書等案件入監服刑,2016年假釋出獄,他假釋尚未期滿,便因缺錢花用,去年1月4日下午5時許,夥同在酒店工作認識的何(21歲),上網「捷克論壇」和一名獨自從事性交易的女子聯繫,廖先前往女子租屋處消費,完事後要求女子陪同下樓,此時何突然闖入女子家中,佯稱自己是警察,恐嚇「如果送警局要罰款20萬台幣(約港幣5萬元),且還要坐牢」,要求女子拿出3萬元台幣(約港幣7600元)了事。

何拿出手機打給女友,假裝向警察同仁報備,「學姊,有查獲妓女戶,請在樓下準備」、「要查毒品」等語,女子不疑有他,但身上沒有多餘錢財,只能交出和廖性交易收取的3000元台幣(約港幣760元)給何。何更要求廖離開房間,恐嚇女子「打死你也沒人知道」,要求女子替他口交遭拒,他竟要求女子脫去衣服,替自己戴保險套後,強行性侵女子。

年約40歲的2名被害女子皆是單親,獨自撫養孩子成長,才選擇在租屋處賣淫維生,透過網路聯繫男客,未料遭劫財劫色,事後報警處理。(GettyImages/視覺中國)

兩人得逞後,同日晚間又以同樣手法,和另名女子約定消費按摩,廖進入女子租屋處後,佯稱沒有帶錢包,將大門打開,何闖入屋內鎖上大門,對女子佯稱是派出所警員,強行壓制女子雙手,假借搜身的名義,抓捏女子胸部,其中一人還企圖指侵女子,所幸女子強行反抗未得逞。廖事後將女子帶進廁所,脫光女子衣物,何則趁機搜刮女子財物,得手2萬9300元台幣(約港幣7400元)。

據了解,年約40歲的2名被害女子皆是單親,獨自撫養孩子成長,才選擇在租屋處賣淫維生,透過網絡聯繫男客,未料遭劫財劫色,事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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