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審理終結7月12日宣判 稱對自己清白有信心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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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審理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庭訊近4小時,由於檢辯雙方均未提出新證據,雙方進行最後言詞辯論,審理終結,將於7月12日上午宣判。
馬英九庭訊後說,對自己清白有信心,對法院公正有期待。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中)遭控教唆洩密案,高等法院更審21日下午進行首度的審理庭。(聯合新聞網)

據台媒報道,在辯論中,公訴檢察官周士榆指出,法律不因權貴而轉彎,不能因被告身分崇隆,就有不同的適用。他批評,馬英九違背曾宣誓保障通訊監察的承諾,竟將原本只能做為偵查犯罪的通訊監察資料,挪為政治目的使用,「此為通訊監察不可碰觸的紅線和底線。」

至於馬英九則在庭上再度強調無罪,他以「心痛」來形容本案,他說「這個案子審理了兩年多,檢察官對於我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事實到底是甚麼,一直都說不清楚,明顯的就是為了要達到起訴我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費司法資源。」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是本案提告人,他當天要求馬英九認罪及道歉。(聯合新聞網)

據悉,馬英九本案一審獲判無罪,二審被判處4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更一審判決後將不得再上訴,意即全案將在7月12日確定。

而本案始於2013年8月,當時擔任台灣總統的馬英九在官邸中,將檢察官偵辦中的「專案報告一」、「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北院102聲監續字第568號譯文」中的監聽紀錄,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和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另外,馬英九被控教唆時任最高檢檢察總長黃世銘,於同年9月4日向江宜樺洩密,指示黃世銘報告此關說案給江宜樺。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馬英九涉嫌洩密,並依《通保法》洩密罪、《個資法》等罪將他起訴。

(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