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朝野力推「18歲投票權」 民間團體主張「兩階段修憲」

撰文:譚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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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台灣第十屆立委就任之後,社會討論多時的「18歲公民(投票)權」再度成為朝野黨團具共識之餘,彼此角力的焦點,為確保「18歲公民(投票)權」不再是停留在「倡議」階段,「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與朝野立委於4月15日在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於本屆立委成功下修「18歲公民(投票)權」的期盼。

雖然朝野黨團均支持「18歲投票權」,但這個事涉朝野攻防與高門檻的議題,仍須等修憲委員會正式組成後,才能見真章。(譚英瑛/多維新聞)

雖然本屆已有6份憲法修正草案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但由於該委員會尚未成立,使得修憲程序遲未啟動。「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指出,從2005年2019年,由於極高的修憲門檻,已有逾934萬名18-19歲的台灣青少年,錯失投下神聖一票的機會,與之同時,台灣周邊的日本、韓國等地均已賦予18歲青年投票權。

面對修憲門檻高,是否要在修憲案上納入其他議題,以提升人民及立委參與憲改意願,「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葉大華提出「兩階段修憲模式」,先使18歲公民參政權修憲案單獨成案,或搭配降低修憲門檻作為第一階段優先修憲提案,再續討論其餘修憲議題。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相對於今日韓國國會選舉,也是該國下修18歲投票權的首場選舉,但台灣還在呼籲「拜託,拜託,請支持18歲公民權」,「這實在是差距甚大」;蘇巧慧提到,上一屆立委任期期間,她曾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但因為涵蓋太多議題導致失敗,這次她則僅提出關於「18歲公民(投票)權」一案。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指出,這次防疫台灣處於領導地位,但在「18歲公民(投票)權」部分,台灣卻是遠遠落後,由於「18歲公民(投票)權」已成本屆朝野黨團的最大共識,也因為目前有不少案子等待修憲委員會審查,故她希望立法院長游錫堃能儘速召開朝野協商,並組成修憲委員會。

在2020年立委選舉捲起大量輿論聲量的吳宜農,在選後則致力於經營「壯闊台灣協會」,並將持續追蹤朝野立委對於「18歲投票權」的態度。(譚英瑛/多維新聞)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表示,像台灣這樣要20歲才享有投票權的地方,目前也沒有幾處了,甚至奧地利、巴西都已准許16歲投票,台灣的20歲投票已經快「獨步全球」了,實在非常落後。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承諾,假使朝野啟動修憲委員會,甚至立法院投票那天,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一定「票票入匭」;賴香伶也提到藍綠兩黨過往常稱第9屆如何,導致修憲委員會無法組成,但她認為「兩黨只要有歧異,兩黨就會在一些地方用技術性的方式拖延下去」,而這種拖延議題的方式不應該在本屆重蹈覆轍,因此未來民眾黨將強力監督,使兩黨不再陷入惡鬥的泥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