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二審改判有罪 林飛帆:遺憾且難以認同

撰文:林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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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3月23日示威者一度攻佔台灣行政院。2017年4月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認定參與佔領的被告魏揚等人無罪,但另有11人涉妨礙公務,被判三個月到五個月不等之徒刑。不過案情在二審逆轉,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8日)宣判,認定包括魏揚在內等7人煽惑他人犯罪,判刑兩個月到至四個月徒刑。

對此,曾是學運成員的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今天(28日)下午透過Facebook表示,「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認同的判決結果」。

林飛帆強調,太陽花學運成員二審從無罪改判有罪,是令人遺憾也難以認同的判決結果。(多維新聞)

魏揚得知判決結果後,今天上午在庭外表示,改判的判決「等於跟當天上萬人說,你們都是暴民,沒有思考能力,你們被煽惑來的」,直指這對台灣民主來說,是非常糟糕的訊息。

林飛帆強調,2014年的318運動和323佔領行政院事件,都是整個「反服貿運動」的一部分,是因為當時台灣社會的努力,才能讓台灣免於過去國民黨「過度傾中」而導致的嚴重後果,「這些,放在六年後的今日回想起來,我依舊認為是正確的,也是當時挽救台灣民主不得不的選擇」。他說,318案學運成員終於被地院、高院分別依「公民不服從」和「言論自由」判決無罪,而對323行政院案,也應以同樣的標準檢視。

魏揚(前左3)與同案被告謝昇佑(前右2)等人在司改會成員陪同下於高院大門前召開記者會說明。(中央社)

林飛帆指出,本案法庭以「煽惑罪」等威權時期遺留下的不合民主社會常理的法律,作為判決有罪的依據,這樣的法律也是時候應該被檢討和修正。

林飛帆表示,作為運動的參與者,他希望大家能夠記得這場運動裏還有許許多多沒有被看見的人,「是他們共同的努力,台灣才能免於馬政府將台灣鎖進一個中國的泥淖」,讓今天的台灣人尚且能享有自由和民主的生活。

林昶佐反問,打人的警察至今都還找不到,只是呼口號的魏揚確被判有罪,讓人無法理解,也不公平。(多維新聞)

另一位學運參與者、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受訪時並稱,「當時國民黨馬英九政府不斷讓台灣的經濟鎖進中國,引起許多人民反彈,對於馬英九中國政策的反抗運動,根本不只318、323等運動」,而是一路以來有迹可循、不斷累積的,絕非任何人可以透過煽惑達到,何況魏揚只是在現場呼口號帶動士氣。

他更進一步指出,當晚在時任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一聲令下後,警方開始暴力驅離集會民眾,把人打得頭破血流,甚至造成一名傷者事後不幸過世,但打人的警察,至今都還找不到,只是呼口號的魏揚確被判有罪,讓人無法理解,也不公平。

時代力量也發出聲明指出,對二審判決深表遺憾,將會在司法改革的領域上繼續努力,由於本案被告中有多名時力黨員和時力之友,時代力量將會持續聲援,有相關人士需要幫助,時代力量將提供必要的司法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