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方重查娛樂圈:不得配合北京對台操作 歐陽娜娜等人列名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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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多位在中國大陸發展的台灣藝人涉嫌配合北京對台操作,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表示,有關部門已針對相關行為展開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罰。其中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已被列為重要的行政查察對象。

台媒《聯合報》報道,邱垂正5月14日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表示,藝人對文化血緣的看法,或者表達對中國的情感,「基本上如果沒有傷害或消滅台灣主權、鼓吹武力、附和轉貼對台軍演,只要沒有對台灣主權、核心利益有傷害,我們都尊重」。

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陳鄭為/攝)

不過他也強調,大陸常在特定時刻,如雙十節、台灣總統發表談話時,「會看到一群大陸發展藝人轉貼圖卡,甚至在軍演時也在呼應」。邱垂正說:「這些藝人有知名度、影響力,都因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支持和培育,怎麼去了大陸發展後回頭來威脅這塊土地,要消滅中華民國、矮化台灣,我們認為這非常不當。」

邱垂正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規定,任何人、地方政府、法人與個人,未經政府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有任何形式合作行為。「挑特定時刻轉發,就可能涉及『合作行為』。」

2024年10月,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左)、台灣歌手張韶涵相繼轉發央視「解放軍圍台示意圖」。(Instagram@nanaouyang、微博@張韶涵)

邱垂正表示,陸委會將會同文化部展開行政查核,釐清是否為經紀公司指使或藝人個人行為。「我們會有一個行政查核小組,依照轉貼事實或者對外發表看法,依照行政程序做查處」,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處以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針對藝人歐陽娜娜是否將受罰,邱垂正表示,行政程序還是要走完,程序走完該開罰就開罰。他並證實,歐陽娜娜已被列為查察的重要對象,其他涉及藝人也都列入範圍,「就不一一點名,會很公平進行行政程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