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被截查罵一句「很蠢」即被逮捕 檢察官:明顯就是違法臨檢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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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非洲鼓的詹姓女老師昨在台灣桃園中壢被要求臨檢,中壢分局員警僅以「妳住這邊嗎?」要她出示證件、住址,詹拒絕雙方僵持,她脫口一句「真的很蠢」就被依妨害公務逮捕;有檢察官直言,從秘錄器來看,中壢警在無「合理懷疑」下要盤查,明顯就是違法臨檢,詹女有拒絕權利。

台灣有警察疑違規對途人作臨時檢查,並粗暴地拘捕對方:(按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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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指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其中第1項明文規定,「合理懷疑」其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者。

從案來看,詹姓女老師當時白天在馬路上邊走邊吃早餐,外觀並無異樣、精神狀況也正常,中壢分局警員靠近詢問「妳住這邊嗎?」「妳住這裏嗎?」詹疑惑問「有甚麼問題嗎?」警員則說「這邊管區啦,沒有看過妳」,隨即要求核對身分證字號、姓名還有住址。

詹再質疑「為甚麼?」「你不能隨便懷疑我」,員警還說「當然可以啊,這裡是公眾得出入場所,本來就可以對妳實施臨檢」,結果雙方僵持不下,員警還搶走詹的手機,導致詹情緒高漲反問「我有現行犯嗎?」並脫口而出「真的很蠢」,警方隨即說「你剛罵我很蠢了」,並依妨害公務逮捕。

檢察官表示,警方主張公共場所可臨檢並無問題,但前提在於要有「合理懷疑」,詹女當時只是走在路上,員警僅憑「沒有看過妳」就要求臨檢,毫無其他客觀事實存在,詹女也非舉止怪異、或攜帶危險物品,中壢分局員警明顯就是違法臨檢。

檢察官解釋,雖然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有規定,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但從本案來看,員警違法臨檢在先,詹女有權利予以拒絕,警方應讓她離去不得帶回查驗,至於詹女脫口稱「真的很蠢」,有可能是在評論警方違法一事,是否有侮辱公務員犯意仍待釐清。

檢察官表示,可以理解警方在第一線執法,以預防犯罪為重要目標,但在法制國家本應重視程序,建議民眾若遇到類似狀況,可以要求員警出示證件,並說明當事人有何合理懷疑、犯罪嫌疑等盤查理由,民眾也應保持理性切勿口出惡言。

法界也說,詹女當時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她可主張向法院聲請提審,說明警方逮捕程序非法,法院審酌後若認定警察確實違法,將會裁定予以釋放,另詹女若認為權益受損,也可對員警提告妨害自由強制罪。

由於桃園近期違法搜索、盤查事件頻傳,桃園地檢署去年決議,網羅相關判決案例製成教材,由12名主任檢察官分別赴各分局、大隊「上課」,昨方才結束和保安大隊最後一場交流,未料今天就換中壢分局再傳類似案件,有檢察官建議桃市警局應將相關個案員警逐一加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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