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蔡志忠:禁追租屬壞先例 李根興形容對舖市踩多腳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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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今日(23日)公布,並「破天荒」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追租或中止租約,為期三個月,並可按需要延長三個月。條例適用於食肆、超市、街市、商場等23個法例599F章指定表列處所、13類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的指定處所,另包括零售業及興趣班,料惠及13萬以上商業租戶。

李根興:舖價再跌最多5%

於各區持有多個舖位物業的盛滙商舖基金創辦人及行政總裁李根興認為,禁追租新措施對舖市構成負面影響,雖短期不會構成重大影響,但政府開了先例,有機會影響後市。他又指,現在已經很多租客要求減租,「大部分業主都有得傾, 即使冇得傾,都仲未會告租客,因為唔想逼死租客。」

他認為,新措施是對舖市「再踩多腳」,受影響行業的舖位,短期內售價會因而下跌多約3%至5%;惟租金走勢則因為受新一輪消費劵刺激,抵銷影響,或有利租金。

蔡志忠:禁追租為博民望 屬壞先例

至於擁有物業資產估值至少逾10億元的資深投資者蔡志忠表示,香港一直是法治之區,向來尊重合約精神,認為禁追租新措施是壞先例,認為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只顧博取民望。

蔡氏又認為,禁追租措施的原意是體諒租戶,協助商戶渡過難關,不過對業主完全沒有支援,更質疑租戶在首一至三個月沒有交租下,又如何在第四個月一口氣交租,很容易導致租戶「走數」的撒賴情況,除非政府願意對此作出擔保。

據政府消息人士指,暫緩追討欠租政策並無違反《基本法》,因疫情下中小企面臨挑戰,只是短暫措施。而有關條例並非等同免租期,租戶仍要在之後向業主繳交所欠的租金,業主可與租客商討如何攤分支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