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十八鄉路地申建943伙 近15年用作棕地、學校用途未曾實現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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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團就元朗十八鄉路一幅用作棕地約15年的「政府、機構或社區」地皮,向城規會申請改劃為住宅(甲類)用途,以興建943伙。

上述項目位於元朗十八鄉路丈量約份第120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現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鄰元朗公園、元朗劇場,周邊屋苑包括瑧頤、溱柏、翹翠峰、柏麗豪園。地盤面積約65,231平方呎,當中政府土地佔約8,009平方呎。

項目擬以地積比率6.5倍發展兩幢住宅大廈及一幢提供社福設施的建築物,落成後住宅樓面約391,386平方呎,提供943伙,料可容納2,640人。

設幼兒中心、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至於非住宅部份則約32,616平方呎,除提供商店及服務設施配套外,亦會提供社會福利設施,用作幼兒中心服務(150個服務名額)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60個服務名額)。另項目提供約197個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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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被改劃GIC用途 學校用途近15年未實現

申請人指出,上述申請地點坐落於元朗新市鎮的南部,附近有多個已計劃的高密度住宅發展項目,可見所在的社區正迅速轉型為一個優質的住宅社區。又指申請地點雖本身屬「住宅(甲類)」地帶,但在2008年被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GIC)規劃作學校用途。唯學校用途在過去的15年間從未實現,用地只一直作臨時的棕地用途。

鑑於元朗區議會地區內現有和推算的小學和中學學位供應過剩,元朗有大量的空置校舍,以及區內有多個未被實現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申請人希望透過是次規劃申請重新審視申請地點的長遠規劃用途,充份利用土地資源作房屋供應,與附近眾發展產生協同作用。

(城規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