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遊客稱遭誘導買3萬元翡翠 一年後商家拒回收 文旅局回應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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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報道 ,有遊客稱在四川遊玩時,以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高價購買了翡翠,商家號稱一年之後可以按照成交價120%回收。誰知一年後,商家拒絕回收。眉山市1月3日回應稱,應找旅客參團地成都負責。
據報道,一名遊客投訴稱,他於2023年11月在四川眉山旅遊時,聽信導遊的說法,以為翡翠店是政府授權,一年後不僅可以回收,還能增值:「回收價格按成交價的120%,最多五年,可以翻倍了」。
該遊客信以為真,花費31600元購買了2個翡翠掛件。一年過去,當他要求回購時,商家表示,超過一個月不給退貨。據該名遊客表示,他購買的翡翠根本不值3萬元。
2025年1月5日,眉山市東坡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回應稱,經核實,「收款人聯繫電話」為空號,無法聯繫。確認實際參團點位於成都,不屬於東坡區範圍,建議到參團當地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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