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安入酒店房性侵女子兼毆打勒索 公安分局拒立案疑包庇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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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報道,四川成都市44歲的章女士去年在廣西南寧租住一間酒店式公寓時,有一名男子闖入房間,對她辱罵、毆打及性侵,還勒索她5000元(人民幣,下同)。
章女報案後,才得悉對方為當地一名警員,而警方竟一直不予立案。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指,日前已受理章女的立案監督申請,正在辦理。

案發地為南寧市青秀區一家酒店式公寓。(《紅星新聞》)

據《紅星新聞》13日(上周六)報道,章女描述,去年8月30日晚在酒店式公寓的房間內,涉案的韋姓男子突然衝入房,不斷辱罵、毆打她,更拉下褲子要求猥褻。章女初時以為對方是劫匪,提出給予金錢了事,最終將金額提升至5000元,對方才暫停毆打。不過,韋男未有放過她,最終強行按住她的頭部性侵。

章女稱,事發時韋男搶走其手機和身份證,即使外賣員曾上門送餐,自己卻不敢求救及趁機逃走,兩人之後一同乘搭的士到銀行取款。章女其後到南寧市南湖公安分局等處落口供,期間有警員取出10多張黑白照片,她認出其中一名男子就是韋男。有人告訴她,疑犯是南湖派出所一名韋姓公安,甚至在派出所外面的宣傳欄,章女也看到身穿制服的韋男照片。

章女後來指出,韋男當晚獨自進入房間後沒有表明身份,也未穿制服,直接就是打罵她,翻找東西,並提出猥褻的要求。章女指當時她被韋男懷疑她從事賣淫違法活動,韋男在她的行李箱中找出10多個避孕套。章女承認在韋男進入房間前,有3名陌生男子先後出入過。章女又指,警方落完口供後,有人將5000元還給她,也有警員向她承諾會秉公處理。

涉案韋男是南寧市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公安。(《紅星新聞》)

事發約一個月後,南湖公安分局向章女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其中也寫明「我局經審查認為,經查,嫌疑人確實是民警」。通知書又指該案紀檢部門已立案調查,案件正在調查中。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章女不服,此後前往南湖公安分局信訪部門信訪要求立案。今年4月26日,南湖公安分局作出《不受理信訪事項告知書》,認為章女應按法定程序向青秀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案,因此不予受理信訪。

南湖公安分局向章女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紅星新聞》)

討論賠償雙方不歡而散

後來韋男家屬和章女見面,提出可以私下補償她幾千元到一萬元左右。在朋友建議下,章女向對方提出了20萬元的補償要求,但對方最終只肯拿出2.6萬元,雙方不歡而散。

有知情警員指,韋男事後被南寧市公安局紀委撤銷警察身份,但仍然是公務員。內媒向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查詢,韋男已調到其他崗位。

今年5月,章女向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遞交了《立案監督申請書》,請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監督南湖公安分局,對韋男照刑事立案。檢察院電話告知章女已經受理,短則3個月、長則6個月就會有結果。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