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18歲男娶14歲少女 官方:屬自由戀愛,已責令女方回原家庭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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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上周六(28日)網傳一段廣東汕頭市一對年輕男女結婚的片段,雙方均未滿18歲。
該市潮陽區貴嶼鎮政府周日(29日)通報稱,經查,片中17歲少年盧某及13歲少女莊某是自由戀愛,上周四(26日)按照農村風俗舉行婚禮,但未到民政部門申辦婚姻登記。貴嶼鎮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已責令女方回歸原家庭,由家長履行監護職責。

通報指,盧某為貴嶼鎮鳳新村村民,1年前與鄰村的莊某自由戀愛,兩人已退學,因雙方父母法制觀念淡薄,遂於近日為雙方按照農村風俗舉行婚禮。網傳片段顯示,涉事男女坐在紅桌前用餐,桌上放有紅蠟燭及「囍」字樣裝飾。

貴嶼鎮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已對雙方家長進行法律制度教育,責令其讓女方回歸原家庭,由其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同時,將進一步對雙方當事人展開心理疏導,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並勸導其複學。貴嶼鎮政府將與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展開進一步調查。

內地法定結婚年齡規定,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同時,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修改法定婚齡,例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部分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性20歲,女性18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上述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