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女魔勞榮枝受審認罪擇期宣判 庭上自認「善良」提出眾籌賠償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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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內地一對情侶殺人犯惡名遠播,男犯人法子英其後被捕及槍決,女犯人勞榮枝潛逃20年後,於去年11月28日在廈門落網。
一年後,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於本周一(12月21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經過兩天的審理,法庭宣布休庭,另行擇期宣判。
綜合內媒報道,勞榮枝在最後陳述階段當庭痛哭懺悔,她承認自己有罪,希望通過眾籌方式給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此外,勞榮枝自認「善良」,辯解自己也是「受害人」,並向法庭求情希望得到救贖機會。

南昌公安發布的通緝令上的勞榮枝和法子英。(資料圖片)

勞榮枝承認搶劫、綁架罪 否認故意殺人

庭審中,南昌市檢察院指控勞榮枝涉四宗犯罪事實,分別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與法子英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綁架及搶劫犯罪。其中在江蘇省常州市的犯罪事實為檢察機關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階段發現的原偵查機關未認定的犯罪事實。

南昌市檢察院公訴意見書認為,勞榮枝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其主觀惡性極深,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相應刑事責任。

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對所涉搶劫、綁架罪的犯罪事實未作過多辯解,但否認致被害人死亡的情節,否認檢察機關故意殺人的指控。

勞榮枝案庭審現場(點圖放大):

勞榮枝辯稱,她是在法子英的脅迫下才參與作案,稱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不是得利者。她還說在和法子英生活期間被對方控制、脅迫,導致多次墮胎,她36歲的時候確診患有宮頸癌與死神擦肩而過、被打頭骨凹陷等;非法所得財產也是由她暫時保管,在部分案件中只是配合法子英,且殺人的犯罪後果她均未預見。勞榮枝還稱,她在外逃亡時和別人相處很好,逃亡20年來,除了炒股、辨別方向不對,從來沒有做過錯事。

為她辯護的律師稱,公訴機關指控的部分事實存在證據瑕疵,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錯誤。辯護律師還說,勞榮枝沒有殺人的動機,有悔罪和自首的情節,應予以減刑。

公訴人則指出,勞榮枝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扭曲和對生命的蔑視,人性和底線的失守是其人生悲劇的主要原因,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存在綁架致人死亡的加重後果,應該予以嚴懲,且不適用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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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不可以說我不善良

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勞榮枝情緒失控,當庭痛哭。勞榮枝說:「我真誠地向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屬道歉,這句道歉晚了20年,對不起。同時對受害人家屬表示深切的同情。我承認有罪、認罪、悔罪。」

勞榮枝還說,如果有機會她希望通過眾籌方式給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她又指這次庭審是自己要求公開的,「我只是想還原真相,不想被妖魔化。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可以說我不善良。希望法庭能給我一個改過自新,救贖的機會。」

對於勞榮枝的辯解和求情,其中一名受害者陸中明的妻子朱大紅表示,不接受民事部分的調解,只希望勞榮枝能受到法律的嚴懲。陸中明家屬的代理律師則表示,勞榮枝所說的「眾籌賠償」不可能實現,相信也沒有人願意為其提出的眾籌埋單。

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表示,家人會盡全力賠償受害人家屬,也希望找一個合適時間當面向受害人家屬道歉。他坦承,勞榮枝確實給一家人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還將影響下一代的升學、就業、婚嫁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