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減肥成植物人 女商人昏迷10年後不治 主刀醫生終被批捕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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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商人張津華2008年從匈牙利回國後,在北京「名會紅國際醫療美容診所」(下稱「名會紅美容診所」)接受抽脂手術,卻因麻醉過量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她昏迷10年後,於前年10月6日因缺血缺氧性腦病死亡。
張的丈夫王煥凱多年來希望追究相關責任方的刑事責任,但始終無果。直至今年9月,當年的主刀醫生王良發才因醫療事故罪被批捕。王煥凱透露,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定於明年1月開庭審理此案,屆時將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訴求。

張津華接受抽脂手術,因麻醉過量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紅星新聞)

張津華與丈夫王煥凱旅居匈牙利多年,直至2008年7月回國。她當年身高170厘米,體重61.6公斤,身體質量指數(BMI)屬正常範圍,但她到名會紅美容診所諮詢時,被告知體脂百分數為「肥胖」,腰臀脂肪比率為「嚴重肥胖」。經診所「專家」的建議下,她同意接受無痕緊緻提升,玻尿酸、抽脂等手術。

張津華接受抽脂手術,因麻醉過量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紅星新聞)

張津華支付逾12萬(人民幣,下同)費用後,於2008年8月4日到名會紅美容診所接受手術。據診所的資料顯示,張津華於8月5日凌晨4時突然出現呼吸困難,且血氧持續下降,診所於是報警。惟北京急救中心《院前救治記錄摘要》顯示,患者於手術期間突發意識不清、呼吸停止,注射腎上腺素及使用呼吸機後仍未見好轉,遂叫車轉院,救護車於4時22分到達現場。

經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的司法鑑定,名會紅美容診所在手術中使用的腫脹液總量約4000毫升,鹽酸利多卡因總劑量達2.4克,鹽酸腎上腺素總劑量達4毫克,使用量過大。鑑定機構認為,診所對張津華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過錯參與度為100%。

當時的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局(現為北京市朝陽區衛健委)查明,主刀醫生王良發及麻醉師餘奇光麻醉用藥超標。2009年12月底,該局認定名會紅美容診所並無麻醉資質,於是吊銷其《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罰款3000元,並於次年吊銷王良發、余奇光的執業資格。

該案事後移送到公安機關,警方於2016年1月刑事立案,同年11月刑事拘留王良發,惟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以本案缺乏公安機關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所做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缺少關鍵性證據,最終不獲准批捕,王良發因此被取保候審。直至今年9月,王良發因醫療事故罪被批捕。

王煥凱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明年1月會開庭審理此案,屆時除要求賠償外,還希望法院依法從重量刑。他表示,非常期待法院對王良發的判決結果,希望通過嚴懲罪犯從而規範整容行業,避免更多的受害者遭此傷害。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