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發現男友已婚怒報警被關精神病院 安徽公安:出於安全考慮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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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上游新聞》報道,胡女士發現網戀男友已婚後報警,但她從安徽駕車回北京時,從北京郊區被帶回安徽送入精神病院。4月7日,安徽當地權威部門回應稱,將胡女士送到精神病醫院是出於對她的安全考慮。

胡女士稱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上游新聞)

天津的胡女士於2022年9月在婚戀平台認識了安徽人王某,王某自稱單身未婚,是一名生意人。2023年兩人線下見面,於同年6月在安徽無為市同居,且男方父母親戚也都說男子是單身。胡女士稱兩人同居期間,日常開銷均由她出錢,前後花費約40萬元。王男稱做工程年底回款後還錢給胡女士,但從未給過。

報道指,2024年6月,兩人準備結婚前夕,胡女士被告知王某已婚並育有一子。其後胡女士多次提出分手並要求拿回自己購買的物品,卻發現被王某拉黑。因溝通無果,胡女士以詐騙和重婚罪向警方報案。2024年12月11日,安徽省無為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受理了胡女士控告王某涉嫌重婚罪一案。2025年2月10日,無為市公安局審查後,決定立案。同日,還受理了胡女士控告王某的詐騙案。

胡女士報警的重婚罪已被立案。(上游新聞)

胡女士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

報道稱,今年3月,胡女士在安徽無為市收拾了一些私人物品後開車回北京。3月9日,胡女士稱在北京郊區的檢查站停車時,突然衝上來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員搶了她的手機、證件和衣服,並強行將她帶上了車,車上的人告訴她,要帶她回安徽處理她的案子。

胡女士憶述,她於3月10日下午被送進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醫生說,送她來的人稱胡女士是流浪人員,沒有親人,而且患有精神病,「在醫院的這段時間,我被餵下了大把大把的不知名藥品,我多次反抗並要求出院,醫生說要是我再鬧就把我綁起來。現在我身上還有浮腫的現象。」

胡女士稱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上游新聞)

報道指,6天後,家屬經過多方打聽才得知胡女士在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將胡女士接出醫院,出院時,胡女士還被要求繳納了4000多元住院費用。蕪湖市醫院出具的出院記錄顯示,胡女士因「情緒不穩,行為衝動」入院。精神檢查時,「接觸被動欠合作,思維奔逸,存在關係妄想,情緒不穩定,易激惹,行為衝動魯莽,意志活動病理性增強,自知力缺乏。」

但胡女士稱,出院後第一時間到南京的腦科醫院做了檢查,結果顯示胡女士並未出現焦慮、抑鬱、情緒低落、悲觀厭世及幻覺妄想等症狀。

經南京市醫院檢查,胡女士並沒有抑鬱、幻想等精神類疾病。(上游新聞)

各方回應

據報道,涉事醫院趙姓醫生強調,胡女士入院期間多次聯繫家屬,電話均無人接聽。胡女士弟弟則稱並未接到電話,且多次提出家在天津,為何要被強制帶到蕪湖市治療的質疑。

4月7日,安徽無為市當地權威人士介紹,經梳理,胡女士所說的40多萬元的消費清單並不準確,有些是她自己的支出,警方認為王某並不存在詐騙情節。

另外,因王某與胡女士交往時確實為已婚且育有一子的狀態,但當時正在準備辦理離婚手續。「我們了解到,胡女士和王某的關係並沒有到要結婚的程度,王某家裏不同意,而且王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所以沒有達到長期同居的程度。」為慎重起見,警方受理後進行了立案,目前仍在調查,是否構成重婚罪,近期會給胡女士一個準確回應。

對於將胡女士送往精神病醫院治療的情況,該人士解釋,在案件辦理期間,胡女士多次強調自己要自殺,並表示因為該事件造成她重度抑鬱。2024年,她曾有過在蕪湖市治療抑鬱症的就診記錄。

3月9日事發當天,是因為胡女士不聽勸阻,強行從安徽開車到北京。考慮到她精神狀態不佳,從安全角度考慮,公安機關才將她從北京郊區的檢查站帶到蕪湖市治療,經過治療已經有所好轉。

律師解讀

針對此案,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王艷濤律師認為,根據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除個人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外,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可以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監護人不同意的,醫療機構不得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

另外,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但從目前情況來看,該女子並沒有傷害他人或者自身的危險性,公安機關不能直接將其送往精神病院強制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