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19歲女生嘔吐入院 6小時後猝死 醫生曾冷回「藥效沒那麼快」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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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貴州錦屏縣一名19歲女生敏敏(小名)因腹瀉、嘔吐等,到錦屏縣人民醫院治療,約6小時後經搶救無效離世。後經鑑定,敏敏符合因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死亡,醫院存在醫療過錯。事發數月,賠償事宜仍未有進展。敏敏的母親龍鳳平表示,「(我希望)盡快把這事處理了,還我女兒一個公道。」

因腹瀉嘔吐入院 6小時後因病毒性心肌炎死亡

內媒《紅星新聞》報道,龍鳳平介紹,19歲的女兒敏敏正在貴陽某學校念大一。今年1月22日凌晨,女兒因身體不適,她將女兒送至錦屏縣人民醫院急診科就診。入院前,女兒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據醫院病曆記載,敏敏於當日0時48分就診,醫生診斷為急性腸胃炎、痛經。

敏敏。(紅星新聞)

龍鳳平稱,醫生開藥後,女兒在醫院接受輸液治療,總共輸了3瓶。中途,女兒說心慌想吐,醫生未經檢查就開了治療嘔吐的注射針劑。後來,女兒稱「想吐又吐不出來」,4時許,她又去問醫生,得到回覆「藥效哪有那麼快啊」。

約4時10分,敏敏輸液結束後,因身體發熱,想解開外衣。龍鳳平準備去給女兒脫衣服時,女兒卻突然意識不清,直接摔下床。據其提供的病歷等資料顯示,4時24分,敏敏突發意識喪失,跌倒於床邊,4時26分轉至搶救室。後經搶救無效,於6時42分宣告死亡。

據龍鳳平提供的司法鑑定意見書,3月2日,司法鑑定機構出具鑑定意見,敏敏符合因患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死亡。5月18日,家屬和醫院共同委託的鑑定機構出具鑑定意見:錦屏縣人民醫院對敏敏的醫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醫療行為與敏敏損害後果「死亡」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過錯系同等原因(原因力大小),醫療過錯參與程度45%至55%(建議50%)。

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書顯示,錦屏縣人民醫院對敏敏的醫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紅星新聞)

事發數月未有處理結果 院方:需有第三方組織調解

龍鳳平稱,「鑑定時,醫院負責人還對我說『絕不推卸責任,結果出來了,該怎麼賠就怎麼賠』。」然而,4月,她將女兒的遺體安葬,拿到鑒定報告後,其代理律師和醫院聯係,院方表示不認可鑒定結果,事件遲遲未有進展。龍鳳平表示,希望醫院盡快處理好此事,還女兒一個公道。

敏敏(右)。(紅星新聞)

龍鳳平的代理律師表示,最初,醫院稱要對鑑定結果進行申訴,後又稱「要開會之後再給方案」。直到6月10日,醫務科相關負責人打電話給他,讓他們聯繫衛健局。家屬認為,醫院在拖延解決的行為。6月11日,該負責人解釋,醫院很重視此事,「因為涉及醫療保險的問題,必須要有第三方來組織調解,醫療保險的機構也要參與其中。」他還表示,如溝通不了,家屬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據錦屏縣衛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曾建議醫患雙方做醫療損害鑑定。鑒定結果出來後,醫院聯繫家屬代理律師,希望走法律訴訟途徑,後又表示,可到衛健局申請「走調解」。但目前,家屬方還未找衛健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