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三童虐殺白貓 家長稱「孩子非十惡不赦」惹網怒 警介入處理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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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三名男童在屋苑草坪上虐貓致死,事件曝光後在各大社交平台引起廣泛討論,大批網民怒斥「未成年絕非殘暴的藉口」。面對排山倒海的輿論,一名自稱是涉事男童的家長在業主群組道歉並表示已體罰小孩,卻稱「路還很長、他不是十惡不赦」,再次引起業主及網民不滿。7月14日,轄區派出所回應稱,警方已介入處理此案。

事發於江蘇徐州四季連城錦宸小區。網傳影片顯示,3名男童圍住一隻白貓,其中一名男童右手持棍棒將貓壓在草坪上,左手握錘。消息稱,3名男童陸續離開現場後,白貓躺在草坪上,一名疑似保安人員到場,先用手機拍攝現場畫面,再用夾將貓放入紅色膠袋內,白貓全程未做出肢體反應,身體呈現僵硬狀態。

江蘇徐州3名男童虐貓。(影片截圖)
江蘇徐州3名男童虐貓。(影片截圖)

事發後,影片在屋苑業主群、動物救助群廣傳。一位自稱是其中一名男童的家長在業主群回應,稱已經教育和體罰孩子,「詢問後說是別的小朋友做了就跟著做了,在此對孩子的行為表示道歉。他現在正是需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的時候,他的路還很長,需要大家指正糾錯的時候,他並不是十惡不赦的孩子」。

《二三里資訊》報道,7月14日,事發地轄區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已於13日晚介入處理,批評教育涉事男童及家長。

一名自稱是涉事男童的家長在業主群組道歉並表示已體罰小孩,卻稱「路還很長、他不是十惡不赦」。(微博)

針對本次未成年人虐貓事件,西安教育心理學會會長尚華表示,未成年人虐待動物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首先是情緒管控能力弱,未成年人心理尚未成熟,無法正確疏導負面情緒,容易將弱小、無反抗能力的動物當作宣泄情緒的對象。其次是共情能力缺失,部分兒童缺乏生命教育,無法感知動物的痛苦,漠視生命尊嚴,分辨不了玩樂與施暴的邊界。最後是行為模仿心理,兒童易模仿家長、同伴以及網絡中的暴力行為,跟風作案。

尚華建議,家庭和學校需常態化開展生命教育,引導孩子敬畏、善待生命;家長可通過飼養小型寵物、親子共讀陪伴的方式,培養孩子的愛心與同理心,樹立動物是人類夥伴的正確認知;日常生活中,家長、老師、社區工作人員發現虐待動物行為,需及時嚴厲制止、批評糾正,杜絕不良行為養成。

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榮靜表示,3名男童的虐貓行為可能涉及民事責任的承擔。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若該貓有業主臨時喂養,或有動物救助組織管護,相關主體可向涉事男童的監護人主張民事賠償。即便無明確的權利主張主體,監護人也應當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