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原型兒子:兩邊說不上誰輕誰重 養父母獲原諒可減刑?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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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親愛的》原型孫海洋尋回失散多年的兒子孫卓,雙方周一(6日)已於深圳見面認親。昨日(7日),孫卓隨親生父母回到湖北荊州監利市的老家,與祖父母見面。
一家三口接受內地傳媒訪問,孫卓表示,對自己而言,兩邊都是父母,所以說不上誰輕誰重。孫海洋稱,會尊重兒子回山東讀書的選擇。

《紅星新聞》報道,孫卓談兩邊父母時,都指說不上誰輕誰重,自己會先專注學業,「兩邊有時間的話就串一下門,見一見」。

他坦言,當初得知自己是失散兒童,內心比較愧疚,認為自己太容易相信陌生人才會被拐,因此應該負上部分責任,「他們付出太多了吧,就是感覺很對不起他們,也有一部分錯在我這兒,就是因為我太容易相信別人,所以才會導致後面一系列悲劇發生,所以對他們感到愧疚」。

對於未來是留在山東抑或到隨父母到深圳讀書,孫海洋稱,兒子有自己的考慮,會尊重他回山東讀書的選擇,「現在到深圳讀書,很多課本不同。深圳的課本跟山東的不一樣,到了湖北這邊也是不一樣。孩子他說回山東那邊讀書,還是讓他回去」。

據介紹,孫卓被拐走2個月後,嫌疑人吳某龍又在當地拐走另一名兒童符建濤,並將二人送往山東聊城親戚家撫養。符建濤對自己被拐一事一直有印象,多年來不斷尋找親生母親的信息。在符建濤與母親取得聯繫後,他為警方提供了找回孫卓的關鍵信息。

養父母被採取強制措施

天目新聞記者獲悉,孫卓被拐的2個月後,嫌疑人吳某龍又在當地拐走了另一名兒童符建濤,並將二人送往山東聊城親戚家撫養。兒時的符建濤對自己被拐一事一直有印象,多年來他通過網絡努力尋找親生母親的信息。在符建濤與母親取得聯繫後,他為警方提供找回孫卓的關鍵信息。

在山東、湖北公安機關全力協助下,初步查明符建濤當年在居住小區玩耍時,被吳某龍拐走帶至山東聊城其二哥吳某玉家中撫養至今;孫卓被吳某龍拐走後,經親戚介紹被送給聊城的國某立夫婦撫養。目前,吳某龍已被檢察院批捕。除了正在生病的孫卓養父,孫卓的養母及符建濤的養父母也被採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律師:若被拐兒童、父母原諒可減刑

對於養父母應否被追責,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洪連分析稱,此案關鍵點在於養父母是否存在「收買」行為,「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要以買為前提,也就是拐賣兒童的人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人之間存在金錢交易關係。對收養被拐兒童的行為人,也就是養父母,如果沒有支付費用,是否構成拐騙兒童罪的共犯存在爭議」。

孫卓受訪時曾提到,自己與養父母感情一直很好,雖與親生父母認親成功,但和養父母的聯繫也無法立刻切斷。對於養父母有無減刑可能,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解釋,根據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可以從輕處罰。涉案父母對於兒童如沒有虐待行為,獲得被拐兒童和親生父母諒解,是可以從輕處罰。

《刑法》第241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黃洪連認為,若雙方沒有一起拐騙的合意,僅僅明知是拐騙來的兒童而予以收養,則不能構成拐騙兒童罪。若警方調查後證實存在收買行為,則適用刑法第241條之規定,可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