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攝影師為境外提供384張涉軍港軍艦照 犯境外刺探罪獲刑14年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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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16日),中國最高檢發布4宗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攝影師為境外提供384張涉軍港軍艦照,收取報酬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因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獲刑14年。

《澎湃新聞》報道,2019年,被告人黃某某通過微信結識境外人員「琪姐」,並在「琪姐」的指示下,於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間,利用在某軍港附近海灘拍攝婚紗照的便利,使用專業照相器材、手機等遠景拍攝軍港周邊停泊的軍艦。

黃某某為了避免暴露自己,還以欺騙、金錢引誘等方式委託他人拍攝該軍港附近海灣全景。黃某某累計拍攝達90余次,其中涉及軍港軍艦照片384張。

山東艦入列中國海軍後,在海南三亞某軍港停靠。(新華社)

完成拍攝後,黃某某將照片通過網絡以共用網盤、群組共享等方式發送給境外人員「琪姐」,共收取4萬餘元報酬。經鑒定,涉案照片涉及絕密級秘密3項,機密級秘密2項。

最終,黃某某因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