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LV包遺的士 司機稱「被乘客撿到」要求600元報酬 網民激辯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日前一位家住湖南長沙的王女士搭網約車回家卻遺落一個價格7,900元(人民幣,下同)的LV包。她隔了兩天才發現這件事情,王女士聯繫到網約車司機,對方卻稱王女士的包包被後來的乘客撿到,跟王女士要求600元的報酬。

一周前,廣州的周先生錢包遺失,撿到的人聯繫上周先生向他索要5,000元歸還費,更威脅他「別報警嚇唬我,不然把你的錢包和身分證燒掉」,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給予拾獲失物者一些報酬是合理的;但亦有網民認為,索取高額報酬是變相勒索。

10月11日,王女士和朋友去烈士公園拍照,打網約車回朋友家時把包落在在司機的車上,但她直到13日回家時才發現這件事。13日傍晚,王女士聯繫到司機,司機表示包被王女士後面上車的一個男乘客撿到,男乘客向王女士索要600元的報酬,「但不好意思聯繫她」。

司機也要求王女士給他150元車費,加上給男乘客的600元,一共需給750元。王女士想跟男乘客聯繫,但司機再度表示,男乘客不好意思聯繫她。對於是否真的存在一個「男乘客」,王女士很懷疑,她隨後到派出所報案。

《瀟湘晨報》報道,王女士透露包裡東西不多,但包價格7900元,包裡還有一塊玉,是奶奶留下的遺物。在經過警方和其多次的溝通後,最終王女士轉帳給司機300元,司機也已經將包存放在快遞站。

王女士表示,當她一跟說司機說他不同意300元方案的話,她就找員警幫忙,司機立刻改口說要把包寄過來。王女士表示,她原先是想給司機一些報酬的,但司機態度讓她無法忍受。究竟是否是「男乘客」撿到包,王女士表示她也會去瞭解清楚。

撿到失物索要多少報酬合理?

10月3日廣東廣州,周先生的錢包被他人撿到後,遭對方索要高達5,000元歸還費,對方還威脅他如果報警,就把錢包燒掉 ,最後周先生還是選擇報警處理。

此外,在今年七月,長沙一名大學生在外打車時不小心把車遺落在網約車上,當他用同學手機聯繫司機時,卻被索要200元的「送還費」。

《瀟湘晨報》採訪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 。他表示,確實應該給拾獲失誤者一些報酬。他指出,根據《民法典》等相關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他指出,傳統公序良俗鼓勵拾金不昧,助人為樂,同時也保障無因管理者可以獲得一定補償。

但同時,李律師表示,主張回報明顯高於保管成本成本費用或是沒有補償就拒不返還財物,則不能得到支持。王女士的案例中,如果王女士核查後發現,並不是男乘客拿的包而是司機本人,那司機的行為則甚至涉嫌侵佔和敲詐勒索違法了,應當予以譴責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