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不適舉手7次獲老師回應「忍一忍」後摔亡 家長要求校方擔責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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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家長在微博發文稱,2020年11月,其8歲的兒子郭某在福州市鼓樓區某小學上課期間身體不適,10分鐘內舉手7次,但任課老師只讓他趴下休息,直至下課後,兒子才由老師攙扶落樓梯,期間摔倒在樓梯拐角處。郭某送院後深度昏迷,後不幸離世。
家長認為,學校和任課老師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阻止悲劇發生,對郭某的離世負有責任,並質疑學校隱藏完整的閉路電視紀錄。

事發經過

家長提供的教室閉路電視紀錄顯示,2020年11月5日,從上午10時21分至10時31分,身穿藍衣的郭某多次舉手,但任課老師沒有理由,直至第7次舉手,老師才與他簡單交流幾句,郭某之後趴在桌上休息。同班同學稱,當時老師讓郭某忍一忍。

隨後,任課老師繼續上課,郭某則趴在桌上20分鐘,直到10時53分下課。10時56分,樓梯處的閉路電視紀錄顯示,學生們排隊放學,郭某由老師攙扶着,艱難地走下樓梯。有同學透露,當時郭某大聲哭喊無力下樓,但老師要他「不許哭」。

郭某的家長稱,10時57分,兒子在樓梯轉角處摔倒,但老師沒有第一時間撥打120及通知家長。直至11時02分,在校門外等待的郭父在數學老師帶領下來到事發地,並撥打120將兒子送往醫院。

家長認為,事發時,任課老師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冷漠,對郭某不夠關心,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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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報道,郭母表示,兒子摔倒的樓梯轉角處設有閉路電視,但沒有錄下他的摔倒過程。校方解釋,郭某摔倒處位於監控的死角處,但家長對此一說法不予認可。

2月8日,福州市鼓樓區教育局工作人員稱,目前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法院已公布一審判決結果;據了解,郭某患有基礎疾病,死亡原因與摔倒無關。

事發後,警方介入調查並調取相關閉路電視紀錄,不會存在校方刻意刪改監控的情況。對於當時的任課老師有無處理等問題,工作人員表示暫不便透露。

家長說法

由於事件發生於2020年,不少人不解家長為何2年多後才在網上發聲。對此,郭母在微博發聲回應,他們無法接受一審結果,涉事老師沒有受到學校的任何問責,仍然如常授課;在事發後的兩年間,學校、老師一直沒有道歉。

郭母認為,若老師能有多點責任心、同理心、職業道德和良知,兒子能早點送院,或在上課時早點處理,「學校有校醫,但是從孩子求救到120到達的四十多分鐘裡,都沒見過校醫的身影。哪怕任何一個緩解處置得當一點,我們的孩子也不會失去生命,我們的生活也不會破碎」。

郭母指,他們認為當事老師沒有基本的職業素養,對兒子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同時,希望二審法官能重視其訴求,而不是聽信學校代理律師的所謂「孩子舉手不是舉手,而是在撓頭」的詭辯,「我們一審說了,沒有用,逼不得已,發布在網絡上,請大家來評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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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郭某是否有基礎病,郭母指出,兒子一直非常健康,從未檢查出任何所謂的基礎病,每年的學校體檢中也沒有被反饋過任何問題,質疑教育局的工作人員所說的基礎病具體是什麼疾病。

郭母透露,兒子入院後第一時間做電腦斷層掃描(CT),結果顯示為顱內出血,醫生解決是因為摔倒後昏迷沒有意識沒有呼吸,大腦缺氧腦細胞受損不可逆,並反覆強調「早點送來就好了」。她直指,老師的冷漠無視和不當處理導致摔倒,又送醫延誤,錯過了最佳搶救期,最終失去生命,「這是不爭的事實」。

郭某在學校摔倒,後不幸離世。(微博@風往北吹y5)

家長訴求

郭母稱,兒子已離世近一年,但他們的傷痛有增無減,尤其是一審後,他們一家無法接受結果,「感覺孩子太可憐了,我們沒有當好父母,對不起所有家人,尤其是孩子爺爺得知噩耗後,不久就含恨離世,整個家庭陷入巨大悲痛」。

她表示,一家人都認為涉事老師對孩子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學校負有監管不當、處置不力的責任。他們提出3項訴求,包括涉事老師書面道歉,教育局對她作出應有處罰;學校作出深刻檢討,制定出應對同樣問題的有效措施;以及給予更合理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