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子攜子彈進站乘車竟為「辟邪」? 鐵路公安:行拘5日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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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報道,近日,廣西南寧一男子隨身攜帶一枚子彈進站乘車,被鐵路公安查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男子因非法攜帶彈藥被行政拘留五日。

2月11日12時左右,南寧鐵路公安局接報,有旅客行李箱安檢時發現一枚子彈。接報後,當地公安立刻趕赴現場。經查,該子彈結構完整,底火無擊針痕,是未擊發的實彈。

當事人覃某稱,該枚子彈為妻子梁某此前贈予,用來「辟邪報平安」。其妻梁某稱,該子彈是20年前的朋友贈予,最近轉贈給丈夫。

隨後,覃某被南寧東站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以非法攜帶彈藥,處罰行政拘留五日,同時收繳該枚子彈。

此前,廣西亦有此類攜帶子彈乘車事件發生。2020年8月9日,廣西百色高鐵安檢人員發現一旅客包內裝有一顆子彈,其解釋稱,為此前當民兵打靶時留下收藏,平時放在包裏用於「辟邪」。最終派出所給予該旅客警告,同時收繳子彈。

2022年2月20日,廣西平南南高鐵站安檢員在進站安檢時,發現一旅客背包內有一發子彈,隨即封查,並將該旅客帶至公安調查。該男子稱,所攜帶子彈為兒時在野外撿到,當時出於好玩便收藏起來,無意中放進背包,乘坐動車前忘記取出。

攜帶子彈的當事人稱,自己是為了「辟邪保平安」。(資料圖片)

此前,內媒《河北新聞網》曾報道介紹禁止攜帶乘坐內地高鐵的危險品,包括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品、劇毒物品以及其它危險品。同時,充滿可燃氣體的玩具氣球、壓縮氣體鋼瓶、磁性物品、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斧子等利器、鈍器,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它器具,也都禁止攜帶進站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