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被拐24年尋親找到拐子佬欲追責 警方:已過追訴期不予立案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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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24年後,來自河北的牛雨航踏上尋親之路,並在陝西紫陽縣找到當年涉嫌拐賣他的「拐子佬」。
牛雨航先後報警及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但警方認為已過追訴期,決定不予立案,檢方亦稱不立案合法。
6月5日,牛雨航透露,他將以自訴方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幾名「拐子佬」的相關責任。

《上游新聞》報道,1997年農曆3月某天,兩男一女手抱一名男嬰到河北邯鄲涉縣西戌鎮東戌村,他們分別自稱是男嬰的舅舅、叔叔和大姨,並聲稱養不起男嬰,想找個好人家。

養父母決定收養男嬰,取名牛雨航。由於擔心男嬰是被拐賣,當時養母要求對方留下字據。事後,3人向牛家索要9000元(人民幣,下同)的「營養費」。

24年後,養父母向已長大成人的牛雨航講述一切,並鼓勵他去尋找親生父母。2020年10月,牛雨航在寶貝回家網登記尋親信息,並採集DNA信息,但親生父母至今仍無音訊。

在尋親期間,牛雨航找到當年涉嫌拐賣他的嫌疑人。然而,幾名嫌疑人至今沒有一點悔意,不僅對牛雨航愛答不理,甚至言語中帶有挑釁意味。牛雨航選擇報警處理,但警方認為該案已過追訴期,決定不予立案。牛雨航不服,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5月31日,紫陽縣人民檢察院向牛雨航簽發的《立案監督審查通知書》顯示,經本院審查,該案發案時間為1997年3月,按照刑法從舊兼從輕原則,應當適用1979年頒布的《刑法》。根據該法的相關規定,牛雨航被拐賣一案已過追訴時效,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符合法律規定。

然而,牛雨航堅持認為,涉事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受到法律懲治,「如果當初我找到他們的時候,他們能告訴實情,我也能原諒他們。但到了現在,他們還在說謊,這就更讓我無法接受」。

牛雨航表示,目前他已知有5名嫌疑人,他將以自訴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幾人的相關責任,「因為他們的謊言,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我的親生父母在哪裏。找到父母,才是我最大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