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頭鴨脖」案件涉事企業被罰款10萬 3責任人共被罰706萬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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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有學生在餐食中吃出老鼠頭,食堂工作人員卻「指鼠為鴨」堅稱是「鴨脖」,引起輿論廣泛關注。近日,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公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鼠頭鴨脖」涉事企業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被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沒收違法所得1325.5元,三名責任人朱某某、陶某某、易某某分別被處以去年收入的10倍、9倍、8倍罰款,共計706萬元。

事發地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澎湃新聞)

據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6月1日,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占某在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第一食堂「美卡香鹵」檔口所點飯菜中吃出疑似鼠頭的異物;6月8日,學生何某在第一食堂「美食美刻」快餐窗口購買的空心菜中發現一條青蟲;6月13日,學生譚某在第一食堂「老上海餛飩鋪」購買的拌粉內發現一只黑色的臭蟲。

處罰決定書中稱,作為學校食堂的承包方,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多次出現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的情況,且經網絡傳播,造成大量轉載與評論,引起社會輿情,影響惡劣,造成嚴重危害後果,其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規定,符合《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規定的「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情形,建議給予從重處罰行政處罰。

經執法人員調查,涉案鹵肉飯的貨值金額為8.5元,違法所得8.5元。涉案空心菜貨值金額為240元,違法所得237元。涉案拌粉的貨值金額1080元,違法所得1080元。本案貨值金額合計1328.5元,違法所得合計1325.5元。依據《食品安全法》並參照《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當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101325.5元,上繳國庫。

而朱某某、陶某某作為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總監,易某某作為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食堂一樓運營管理第一責任人,未依法落實企業食品安全責任,對經營的食堂多次出現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當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之規定,責令朱某某、陶某某、易某某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決定作出處罰。

其中,對朱某某處以2022年度從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84427.42元的10倍罰款,即2844274.2元,上繳國庫;2.對陶某某處以收入231580.98元的8倍罰款,即1852647.84元,上繳國庫;3.對易某某處以收入251540.4元的9倍罰款,即2263863.6元,共計706萬元。

今年以來,內地出現多宗食物滲入老鼠的事件,引起熱議,當中最為奪目即是「指鼠為鴨」事件。今年6月,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跟食堂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吃出了老鼠頭,不過工作人員不以為然,堅稱是鴨肉。事後,學院曾發布通報稱,學生本人已確認異物為「鴨脖」並作出澄清;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亦稱,經送檢核實,異物確為「鴨脖」。

不過說法遭到大量網民懷疑。同月,官方聯合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指,判定異物為老鼠類囓齒動物的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