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都不全」 安徽男揸車時速160撞死人 炫耀花50萬未被起訴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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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近日,安徽一男子在網絡自稱在國道駕車時,時速高達160公里撞死人,花了50萬元沒有被起訴,並發出了《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引發關注。
1月26日,安徽阜陽市潁東區委政法委工作人員表示將向領導報告。

一份聊天截圖顯示,一名男子發出自己2019年拿到的駕駛證信息,上面顯示交通違規13起,其中造成一起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該男子還稱,自己在國道上開160km/h,「對方屍體都不全了,駕駛證都沒有被吊銷。」「50萬花出去,誰不迷糊,駕照都沒吊銷,對方訛(騙)了我50萬。」

男子還在群內公開了一張由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發出的編號為東檢刑不訴〔2023〕162號的《不起訴決定書》。

上面顯示,被不起訴人李某出生於2001年,安徽省頷上縣人。2023年7月1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名被阜陽市公安局綜合執法分局取保候審。經檢察院查明,2023年5月19日22時05分許,被不起訴人李某駕駛皖KA2B20號小型汽車沿阜陽市潁東區S316省道阜口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楊樓孜鎮富民商業街南頭路段時,撞上被害人張某明駕駛的電動三輪車,造成張某明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阜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六大隊認定,李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1月26日下午,內媒《奔流新聞》致電安徽潁東區委政法委,工作人員稱自己不清楚此事,將向領導者報告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