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內會一致通過支持豁免通知期 盡早把草案納入大會議程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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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會今日(15日)舉行會議,聽取法案委員會滙報就落實《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條例草案審議工作報告。內會一致通過支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向立法會主席申請豁免提交草案的各項通知期限,並把議員提交修正案期限訂為明日(16日)中午,務求盡快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納入立法會大會議程,盡早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程序,以完成立法工作。

草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作口頭報告時指,草案目的是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5.28決定、《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及義務。

廖長江滙報法案委員會工作(立法會直播截圖)

廖續稱,小組委員會、法案委員會舉行25次會議,近50小時的討論,認為委員會深入、全面審議條文,過程中政府清晰解釋立法原意、澄清誤會,立法亦有借鑒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具有前瞻性。他又稱,政府已經接納委員會意見,修正案涉及約50條文,其中包括特首及行會可以訂立附屬法例,及通過後就具體實施事宜發出規定,以更迅速應對情況。他表明支持盡快把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和三讀。

議員表態支持鄧炳強尋求豁免通知期

法案委員會成員、身兼行會成員的經民聯議員林健鋒,建議把議員提交修正案的限期訂於明天(16日)中午,以便能盡快把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他強調過去也有先例把期限訂於內會翌日。他又表明支持鄧炳強尋求立會主席豁免通知期。

法案委員會成員、G19召集人謝偉銓表明,他們全力支持廖長江和林健鋒的建議。法案委員會副主席的民建議主席陳克勤,代表民建聯全體議員表態支持鄧炳強、廖長江和林健鋒的建議,務求盡早恢復二、三讀程序,完成立法,以便全力拼經濟。

自由黨黨魁張宇人、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代表C 15議員的陳紹雄、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均表明,他們代表所屬政黨或團體的議員表態支持鄧炳強、廖長江和林健鋒的建議。各人同時也是法案委員會成員。

行政會議上周四(7日)召開特別會議通過落實23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政府翌日(8日)早上把草案刊憲,立法會主席罕有地於同日早上加開大會會議進行首、二讀程序,讓草案正式進入立法程序。而內會早前成立為立法做準備的小組委員會,也即時變作審議草案條文的法案委員會,並於當日下午開始審議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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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連續六天合共計近39小時馬拉松會議後,法案委員會於星期三(13日)完成181項條文的審議,昨日(14日)再進行大約三個半小時會議,審議政府提交近50項條文的修正案,即合計開會逾42小時,正式完成法案審議。

而在今立法會內會舉行前,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早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尋求內會支持他向主席要求豁免就草案和修正案提交立法會的通知期期限,以便草案能盡早納入立法會大會議程,盡早恢復二讀辯論和三讀程序,以便早日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