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前特首辦年花917萬 田北辰:有理由相信她自己決定租用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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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辦公室,每年開支高達917萬元,當中租金為567萬元。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24日)在《財政預算案》二讀發言時,提到這個辦公室租用的時序,認為林鄭月娥任內決定租用該辦公室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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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提出多項「應cut就cut」的項目,其中一個是林鄭月娥的前特首辦,指1年開支近1,000萬元,「呢筆錢話少唔少,話多唔多,對市民嚟講最緊要睇吓點樣持續做落去」。他提出,租約完後是否要續租?如果業主加租,「係咪幾多任佢加呢?」

他又重整前特首辦啟用時序,指林鄭月娥在2022年4月宣布離任,李家超在同年5月當選,而林鄭的前特首辦似乎在6月起租,7月開始運作,「照睇時序,有理由相信上任特首(指林鄭月娥)決定租邊度。」

田北辰提出,將來是否每一個卸任特首都可以自己決定租甚麼地方,認為這是很有問題,因此希望政府盡快找到地方設立前特首辦,最好是政府物業,否則也應選擇「無咁貴地方,但又體面嘅、見得人嘅」,例如比金鐘便宜一半的灣仔北,買一層1萬平方呎的物業,讓未來5任特首設立前特首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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