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李克強稱港澳台可參照《外商投資法》 有效制度將沿用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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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今日(15日)閉幕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記者會,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有香港記者提問時提及《外商投資法》沒有涉及港澳台投資,李克強表示港澳台投資可以參照《外商投資法》,而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將繼續沿用。

李克強(中)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新華社圖片)

記者會歷時兩個多小時,只有一名香港記者有發問的機會,鳳凰衛視記者表示,關注《外商投資法》沒有提及港澳台投資,港澳台各界可能不理解《外商投資法》,又指李克強在記者會上表述對外開放時沒有提及港澳台,問李克強中央看待港澳台的投資地位是否有調整。

李克強回應指,香港和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北京歷來高度重視港澳措施,又稱港澳境外到內地的投資佔中國利用境外投資的70%,反問「能不重視嗎」,他強調,北京會進一步發揮港澳作為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的作用。

香港鳳凰衞視記者提問。

李克強強調,港澳台投資可以參照剛剛通過的《外商投資法》,而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還要繼續沿用,「不是不會受到影響,應該是有利於吸引港澳台的投資。」他亦表示國務院在制定有關法規中,會認真聽取港澳台的關注和意見,切實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也歡迎更多港澳台境外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