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葉劉:政府沒讓步餘地 倘不設追溯力威力大減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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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爭議,被質疑會令港人有機會被引渡到中國內地等司法地區受審,當中被澳門法院判處監禁但從未服刑的商人劉鑾雄提出司法覆核,認為若修例具追溯力,會侵犯其人權。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我感覺特區政府不會再就逃犯條例修訂讓步」,她形容今次逃犯條例修例是內地對外展示法治走向進步的「示範單位」,不會亂來,有人指會製造冤假錯案,是散播恐懼。
她又指出,倘修例不設追溯力,威力將大減,因此政府不會在追溯力問題上讓步。

葉劉淑儀支持逃犯條例修訂,認為有助堵塞法律漏洞。(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法庭證據要好實淨 法庭會驗屍咁驗」

修訂逃犯條例在港引起震盪,商界不同團體上月分別約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達憂慮,拉鋸多時後政府作出讓步,宣布從草案中剔除9項涉及商業行為的罪行。不過,政府的讓步並未完全「擺平」商界,例如香港總商會前主席田北俊今日再上電台表明反對,指市民尤其憂慮追溯力問題,最理想做法是政府撤回整個修訂,先處理目前的台灣殺人案。

曾擔任入境處處長和保安局局長、親身參與過修訂逃犯條例商討過程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嚴詞反駁修例對商界不利的說法,指現時港府修例的打擊對象只是逃犯,「那些經常往來內地與香港的商人,如果內地有意起訴你,宜家(未修例)都可以喇,趁你返內地就可以拉你,修例係針對那些真正潛逃到香港或外地的人,一般港商根本毋須擔心。」

她又指,對於內地而言,今次能與香港達成引渡協議,是向國際社會展示內地法治進步的「示範單位」,「北京一定謹慎行事,不會亂來做出損害自己聲譽的事。」而香港方面,則有法庭把關,「香港採用普通法,內地申請引渡唔係咁容易,啲證據要好實淨,香港的法庭肯定會(對有關證據)驗屍咁驗,如果外界有質疑,又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她批評,有人不停宣掦修例後「內地可隨意引渡異見者返內地受審」,是散播恐懼,欠缺事實理據。

對於有人要求撤銷追溯期,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葉劉淑儀認為,倘不設追溯期,修例的威力會大減,政府讓步的機會極低。

她強調修例對香港執法有幫助:「20年來,香港和內地都無法達成引渡協議,令執法有漏洞,今次修例是契機」。

港府目標在7前通過修例,葉劉就估計,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在4月底才能正式開會,要在6月底台灣殺人案疑犯獲釋前通過草案,時間頗為緊張,不過,由於修例內容並不複雜,「比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簡單得多」,相信按目前進度,能在7月前完成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