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政府推移交程序「懶人包」 冀挽輿情劣勢:多重把關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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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戰火猛燒之際,政府新聞處今(10日) 晚於facebook推出「懶人包」,一張圖片說明全套移交疑犯流程,並重申移交逃犯程序獲多重把關,同時確保當事人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批評,政府對修訂逃犯條例解說工作不足,致部分市民誤解產生恐懼,民主派主導話語權;如今政府加推「懶人包」,料為加強宣傳,挽救輿情劣勢。

政府新聞處網晚上於facebook推出「懶人包」,將一張圖片說明移交疑犯所需的流程,並重申移交逃犯程序獲多重把關,同時確保當事人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政府新聞網facebook)

政府新聞網晚上在facebook發帖文並上載一張圖片,以「懶人包」方式說明移交疑犯的程序。當中提及當有關司法管轄區提出移交逃犯請求後,會先由律政司審視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最高判刑3年以上、不涉死刑、政治罪行等情況,其後行政長官會參考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符合移交條件,而行政長官有權拒絕移交請求。

「懶人包」又詳述,如行政長官決定移交後會發出授權進行書,並進入法院聆訊階段,其後裁判法院會公開聽取請求方舉證和涉案人答辯,以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和符合條件拘押涉案人。完成司法審查後,行政長官會決定是否移交,若決定移交會發出移交令。

圖中強調涉案人有申辯的機會,包括涉案人可申請司法覆核、可反對拘押,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可向行政長官作申訴反對移交、甚或申請司法覆核行政長官的決定。

「懶人包」推出後一小時,新聞網再推出影片版本,同樣解述移交疑犯的情況。

網民對於兩個帖文的反應兩極,有網民稱支持政府修例、要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但亦有網民留言指政府「講大話」,台方已表明反對移交疑犯陳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