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田北辰倡設「監警專員」 直接向特首負責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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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已持續逾6個月,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田北辰認為政府應「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另一方面仿效廉政公署,設立獨立監警制度和監警專員,直接向特首負責,以加強社會信心。

監警會無足夠調查權力

田北辰表示,反修例運動自7月開始,本質與反對修例越行越遠,而市民最不滿的,是對於警方和政府的處理手法。田北辰認為,現時監警會無足夠調查權力,公眾對監警制度不信任,「即使是鑽石級的制度,亦無助解決當前社會困局」。

田北辰建議政府,一方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另一方面仿效廉政公署,設立獨立監警制度和監警專員。(吳倬安攝)

再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田北辰建議政府「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另一方面仿效廉政公署,設立獨立監警制度和監警專員,由專員領導團隊,處理針對警察的投訴,專員則直接向特首負責。他警告,若現在不就監警制度作出長遠改革,暴力衝突將無日無之,「日後世世代代或者會因為對政府不滿,動輒使用暴力反對」。

被問到有否信心解決來自警方的阻力,田北辰直指,被監察者往往一定會有阻力,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時,也有大量來自警方的阻力,指現時需要很多遊說工作。

六、七十年代,香港貪污成風,社會怨氣極大,民間出現「反貪污、捉葛柏」社會運動。時任港督麥理浩在1973年6月緊急委任最高法院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就香港貪污問題提交報告;同年10月,麥理浩按百里渠的建議,在《施政報告》提出要成立一個獨立於警隊的反貪機構,促成「總督特派廉政公署」在翌年2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