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風波|保安被起底 私隱專員公署去涵3涉事平台刪帖文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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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早前選舉正副主席期間,建制泛民議員爆發衝突,多名議員被保安抬離場,事後有負責的保安人員及其家人被「起底」。私隱專員公署截至上周五(22日)收到共7名保安人員被「起底」的投訴,現正展開調查,涉及8條連結。公署已要求有關人士立即停止「起底」,以及去信予3個涉事的社交網絡平台要求立即移除有關帖文,其中3條連結已被移除,部分個案經調查後已轉介警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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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基於《私隱條例》的保密條文,未能評論或提供個案詳情,但不論個案所涉人士的身份或背景,定必竭盡《私隱條例》賦予的權力跟進,若有發現「起底」或涉及恫嚇的「刑事起底」情況,必會按法律作進一步行動。

黃繼兒強調,任何人士在未經控制或管有資料者同意下,披露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而該項披露導致該資料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不論其意圖如何,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罰款港幣1百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公署在調查後會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作刑事調查,並交由律政司考慮是否提出檢控。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就有關保安人員被「起底」召開記者會,希望私隱專員為受影響保安人員提供協助。黃繼兒同意應如梁美芬所言,加強私隱公署的權力,以更有效打擊「起底」行為,包括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的權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涉及「起底」內容的權力、施行行政罰款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