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 「8.31」開庭 警需出庭應訊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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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一名西灣河交通部警署警長向兩名示威者發射實彈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發起眾籌,入稟法院向警長提出私人檢控。裁判官日前發出書面裁決,批准就三項控罪傳召開槍警長上庭應訊,包括最高可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以及最高可處監禁七年的「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罪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許智峯今天(18日)表示,獲裁判法院通知,案件將於8月31日下午2時30分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開審。

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法庭批准其中三條控罪,涉案警長需出庭作供。(《丘品新聞》片段截圖)

深水埗的士剷上行人路案 同日早上開庭

許智峯表示,律師團隊昨日接獲東區裁判法院通知,就警長於西灣河筲箕灣道與太安街交界槍傷男子案正式發出傳票,並於8月31日開庭。

許智峯早前亦就去年10月6日一名的士司機涉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事件提出私人檢控,許智峯表示收到法庭發出傳票,傳召涉案司機需於8月17日上庭接受審訊,涉及控罪為「危險駕駛」。許智峯收到通知,改為8月31日上午9時30分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3庭開審。許智峯指,假若有關人士拒絕出庭或缺席聆訊,法庭將可以通緝令方式傳召其上庭。

許智峯形容案件意義重大,他批評政府對警方「濫捕」、「濫告」情況無動於衷,逼使他以私人檢控方式自行循法律程序追討,他認為檢控讓警隊知道在執法期間非法使用武力,是要負上個人責任,被控可處終身監禁的控罪。

對於律政司前日在網誌重申有權介入私人檢控,許智峯表示不懼怕,會按照法庭指示,於未來兩個星期將手頭上的證據交律政司,他說案件現正繼續正式進行,但最終能否傳召有關警長出庭,則視乎律政司會否介入。

許智峯說,如果律政司考慮過有關案件證據後,或用其他無理的方法介入,他相信很快會演變成為一場司法覆核的案件,坦言「我已經有兩手準備去做,會跟律政司在法庭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