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惠珠:用法律令港重回一國兩制 必能止暴制亂

撰文:劉錦華
出版:更新:

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28至30日加開會議,審議《港區國安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天(26日)接受電台節目時表示,「港版國安法」「好有機會」將於加開會議中通過,稱「希望不空此行」。
譚惠珠強調,中央對港「會用法律、輿論,不會用槍」,認為中央希望用法律手段令香港重回「一國兩制」,而「港版國安法」不會是無牙老虎,一定能夠「止暴制亂」及制止現時香港的問題,否則「不如唔好立法」。而現時「港版國安法」沒有追溯期,譚惠珠認為「港版國安法」是阻嚇,而非直接制止及懲罰犯法行為,至於法例的生效日期,則會在港府刊憲時公布。

譚惠珠強調,中央對港「會用法律、輿論,不會用槍」。(資料圖片)

譚惠珠表示,近日人大法工委已經在港收集本地人士意見,「個別徵詢已經做咗」,但其後亦會在北京開正式會議徵詢意見,北京不同部門亦會做諮詢工作。譚惠珠續指,以往列席常委會的港區人大代表通常有4人,上次人大釋法時則有6人列席,譚惠珠透露,這次會議列席有近10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亦獲邀列席。

對於不少本地意見都對「港版國安法」立法感到憂慮,譚惠珠表示立法是事在必行,「原則上反對(立法)冇得講」,又認為現時的國家安全空窗期是不設防,令外國能干預香港政局。她認為法工委會將港人意見盡量反映,惟不一定反映在條文中,例如有意見認為應該由華裔法官處理國安法案件,但亦有意見認為不應歧視,認為中央會就港人的意見作取捨、中間落墨。

譚惠珠又表示,法例原則上國家安全法律及機制是由中央政府及立法機關執行,「中央想做就有權做」,並非地方政府責任或高度自治權,但中央事實上有顧及香港情況,故此大多數個案會在香港處理,而出現特殊情況時「佢會話你聽」。她又舉例,西班牙政府將推動加泰隆尼亞獨立的領袖送到馬德里最高法庭受審,而非在地方法庭審判,證明是國際做法。

對於特首委任法官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做法或有損司法獨立,譚惠珠表示希望李國能不要覺得法官會因被特首任命而不作獨立審判,認為此說法對法官不公平。譚重申特首有實質的法官委任權,並樂意聽取不同意見然後委任法官。譚惠珠又表示,由中央委任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不是作決定的人,只是作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溝通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