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拆局︳抗爭派回信爭取入閘 惟仍有1答覆未脫DQ風險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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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已過一半,至今(26日)共有12名民主派參選人收到選舉主任的信件要求就某些問題作解釋,其中11名參選人已在限期前回信。綜合選舉主任向各參選人的信件,主要就四大範疇要求參選人交代立場,包括就反對《港區國安法》、「35+」否決《財政預算案》、香港獨立以及要求美國制裁香港。
民主派「合作」回信,對四大議題的回覆亦屬「溫和」,當然希望爭取成功入閘,取得候選人資格,其中在港獨及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方面,更有多人表明反對,而否決預算案的回覆亦站在安全線上,指會按相關法例行事,將安全系數設得相當高。
不過,有關國安法立場的回覆,部分人仍聲堅稱反對單方面頒布及執行,或有觸踫人大常委會憲制角色的紅線,在當前政治高氣壓及選舉主任「落刀」門檻相對較低的大背景下,有關答案仍未擺脫DQ風險。

公民黨新界東參選人楊岳橋、香港島鄭達鴻、新界西郭家麒及法律界郭榮鏗一致地指出,《基本法》第49至51條、第61至73條,已訂明立法會職能和權力,一如2020年3月25日的記者會所述,只是「建議若然及在適當的時候,正當地行使上述《基本法》條文的憲制權力」。(羅君豪攝)

至今共有11名參選人在昨天回覆選舉主任的信件,當中主要就四大範疇要求參選人交代立場,現將部分焦點參選人的答覆綜述如下,讓讀者更易掌握大致形勢:

《港區國安法》立場

信件引述「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提到簽署人表明「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問到參選人是否同意聲明是顯示自己原則上反對《國安法》,並反對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劉頴匡回覆表示,自己原則上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反對《國安法》的原因是特區政府未能釋除公眾對《港區國安法》部分條文可能與《基本法》其他條文產生衝突的憂慮,指基於擁護《基本法》的立場,他認為中央和特區政府在立法前應先廣泛諮詢香港各界意見,徹底釋除公眾疑慮。

梁晃維則稱,自己並非原則上反對國安法,更表示自己認同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國安法《決定》,人大常委會有權立國安法,他只是認為在立法制定過程、內容有值得商榷之處。

出戰香港島的南區區議員袁嘉蔚表示,她反對現行國安法,但並不反對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她引用港大法律學系教授陳文敏說法,指原有法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已有效維護國家安全。袁嘉蔚指,由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加入附件三的港區國安法,內容多處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衝擊獨立的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自由,因此反對國安法的單方面及頒布執行。

新界東參選人何桂藍不同意她是原則上反對《國安法》立法,指是次立法由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生效,內容多處牴觸《基本法》條文,衝擊獨立司法制度、侵犯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各項自由,因此反對《香港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及執行。

梁晃維則稱,自己並非原則上反對國安法,更表示自己認同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國安法《決定》,人大常委會有權立國安法,他只是認為在立法制定過程、內容有值得商榷之處。(歐嘉樂攝)

否決《財政預算案》立場

選舉主任引用過往各參選人就「35+」及運用憲制權力否決《預算案》的言論,向各參選人詢問,要求他們解釋其立場如何符合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公民黨新界東參選人楊岳橋、香港島鄭達鴻、新界西郭家麒及法律界郭榮鏗一致地指出,《基本法》第49至51條、第61至73條,已訂明立法會職能和權力,一如2020年3月25日的記者會所述,只是「建議若然及在適當的時候,正當地行使上述《基本法》條文的憲制權力」。他們質疑,這是一個政治問題,不認為這與選舉主任履行的職責及決定有關。

劉頴匡指出,否決《預算案》並無超越《基本法》框架下賦予立法會的權力,指若他當選立法會議員,會以公共利益為主要考慮,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政府對市民訴求的處理方法、政府的其他政策、政府官員的表現等作全盤考慮,決定如何行使上述職權,包括贊成或否決任何法案和撥款。

袁嘉蔚則以「否」作出回應,表明若當選將按《基本法》、《立法會條例》等履行議員職務。參選九龍西的張崑陽表示,將會按《基本法》(尤其是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條)、《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議事規則》履行職務,強調立法會議員是否運用否決權乃至財政預算案以及其他重要議案是否獲得通過,視乎特區政府、立法會、香港市民之間的互動、議案內容以及特區政府是否願意回應訴求解決問題。

新界東參選人何桂藍不同意她是原則上反對《國安法》立法,指是次立法由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生效,內容多處牴觸《基本法》條文,衝擊獨立司法制度、侵犯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各項自由,因此反對《香港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及執行。(盧翊銘攝)

要求美國制裁本港立場

多名參選人同時被問到「現時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裁措施」 及「有沒有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

公民黨四名參選人分別就上述兩條答覆「不是」及「沒有」。四人指出,國際社會基於其在香港的持分,自主作出一些維護其自身利益的政策,這些元素包括自由、民主、法治,全部都包含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中。他們強調,外國政府如何制定法案內容,是外國立法機關全權決定,執行亦是由外國政府自行決定。

劉頴匡亦分別回答「不是」和「沒有」,他重申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如有這種情況出現,他支持中國政府採取果斷的反制措施。

張崑陽則分別回答「否」和「沒有」,指外國政府對港政策為別國內政,他沒有能力及意圖去控制外國對港態度,「本人如同在提名表格上的聲明所言,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劉頴匡搬出哲學家柏拉圖和希望聯盟、擬選新界東的李啟迪,回應選舉主任的港獨指控。(盧翊銘攝/資料圖片)

港獨/自決立場

劉頴匡被選舉主任「翻舊帳」,提到他2020年6月在facebook公開提到要建立「理想國」,又指得悉劉頴匡在2015年和2016年於fb的公開貼文表示支持港獨,問到他是否仍然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

劉頴匡搬出哲學家柏拉圖和希望聯盟、擬選新界東的李啟迪,指「建立理想國」,意思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建設成更理想的地方,與香港獨立沒有任何關係,又指「理想國」一詞最早源於柏拉圖的著作,後為世人傳頌,泛指對美好生活的探討,「相關引用可見於最近的ViuTV電視劇「理想國」(2019年8月)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的署名文章《让古老文明的智慧照鉴未来》(2019年11月10日)。

劉頴匡指,曾於2015年及2016年受李啟迪等人著作的《香港民族論》影響,一度發表支持香港獨立的言論,然而,自從2017年開始,他已改變立場,反對香港獨立,堅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已於多個公開場合發表相關立場,至今沒有改變。

另外,選舉主任引述梁晃維曾在網上貼文,稱「香港同中國已處於戰爭狀態」、「中共殖民廿三年」、「拒絕被殖民者同化」等,質問這否代表他拒絕接受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拒絕接受香港法律地位、並主張香港從中國分離、主張改變香港法律地位,或以武力或非法手段推翻香港政權機關。梁晃維稱不同意,指自己不支持民主自決、民族自決及香港獨立,又強調自己曾在去年區議會選舉獲選舉主任所信納,立場至今不變。

在民主派初選以最高票姿態入局的九龍東參選人黃之鋒今天(26日)收到九龍東選舉主任蔡敏君來信,信件長達五頁和附上十項附件。(鄭子峰攝/資料圖片)

僅袁嘉蔚被問「光時」

選舉主任引用袁嘉蔚Instagram帳戶其中一張相片,指其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問袁是否同意其「持續展示」的行為是顯示拒絕接受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並主張港獨、以武力或非法手段推翻特區政府等。

袁嘉蔚稱不同意,反指相片為今年1月7日上載,其後共發布183則貼文,又指絕少檢視內容,不同意選舉主任視為「持續展示」。她表示,會遵守政府於7月2日發出之聲明,暫已刪除照片。

部分參選人被提問和回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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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界人士分析,民主派今次向選舉主任的回覆算「穩陣」,包括在否決預算案問題上,沒有講明日後會怎樣做,以按法例行事的「技術性」動作跨越DQ門檻。在港獨(或自決)和請求外國施壓問題上,雖說其解釋能否獲選舉主任接納仍是未知之數,但至少在回覆上已做盡量提高安全系數。

至於反對國安法的回覆,則仍須觀望。分析指,部分參選人雖表明原則上反對《國安法》立法,或並不反對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但就提到由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加入附件三的港區國安法,內容多處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衝擊獨立的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自由,「因此反對國安法的單方面及頒布執行」。在當前DQ門檻愈來愈低的情況下,有關答覆能否過關,仍未有人能說得準,事關「單方面及頒布執行」一句觸及人大常委會的憲制角色,未知當權者會如何解讀。

另外,在眾多民主派參選人中,以劉頴匡的回覆最「穩陣」,將安全系數提得最高,惟選舉主任是否信納批准入閘,又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被選舉主任並已回覆的參選人共有11人,包括公民黨新界東參選人楊岳橋、香港島鄭達鴻、新界西郭家麒及法律界郭榮鏗、新界東參選人何桂藍及劉頴匡、香港島參選人梁晃維及袁嘉蔚、九龍西參選人張崑陽、會計界參選人梁繼昌,以及排在名單第二名參選的熱血公民鄭錦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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