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1│至今24人被控 李卓人4次集會累計負9罪 有2人比他更多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今年六四維園集會在疫情下舉行,警方向主辦方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惟民主派堅持進入維園參與聚集。事後部份人分批收到警方通知,控以多項罪名,直至今日(6日)累計有24人被檢控,當中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
李卓人表示,計及今次檢控,自己4次集會已經背負9宗罪名。但原來,民主派人士身負控罪「高處未算高」,有兩人被控的罪名比李卓人更多。

李卓人:六四集會檢控「一開三」

李卓人在社交媒體表示,警方六四燭光集會的檢控「一開三」,6月時被控以「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最新加入「舉辦未經批准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表示,四次集會總共被告9宗罪名。

李卓人表示,支聯會重申悼念六四無罪,批評這次檢控是政治檢控,「目的要威嚇香港人,打壓港人的表達權利」。李卓人稱,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市民絕對有權利燃點燭光、悼念六四,而支聯會下年亦會繼續呼籲市民在6月4日燃點燭光,「希望大家行使公民權利,不要讓警方的政治威嚇達到目的」。

陳皓桓、梁國雄 因集會被控10宗罪

據統計,暫時有兩人因集會而起的累計控罪比李卓人還要多。其中一人為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社民連陳皓桓,至今被控10宗罪,包括3宗「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宗「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2宗「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3宗「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至於另一名身負10項控罪的人是社民連梁國雄,分別為2宗「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宗「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3宗「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3宗「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

警方早前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禁止8人聚集為理由,反對六四維園集會。當日下午6時許,有警員在維園興發街入口外停車場廣播,表明已向今晚打算於維園舉行的公眾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亦有可能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風險,促市民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呼籲市民向天后方向離開。

據了解,24人被控在今年六四當晚「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何秀蘭、民主黨何俊仁、街工梁耀忠、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恒、支聯會蔡耀昌、民主黨尹兆堅、張文光、胡志偉、工黨郭永健、趙恩來、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麥海華、梁錦威、梁國華、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前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