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管浩鳴:若需要陳同佳會親自辦證 最重要解決赴台手續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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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原計劃本月內赴台自首,惟入台證申請遭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拒絕受理,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昨日到政總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遞信,要求港府「特事特辦」,又質疑警方向陳提供安全屋。
有指當局開始計劃安排陳同佳離開安全屋,預計未來一、兩個月會離開,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稱不清楚事件,個人認為最重要是解決到台灣的手續,若陳同佳有需要親自辦赴台簽證,陳同佳當然會去,但暫時無收到相關通知要他本人親自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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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1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見記者,他指非常了解潘太的沉痛心情,他一直希望陳同佳能盡快赴台受法律制裁。他強調,若陳同佳出外辦證,警方完全不會阻礙,但指現時港方無法律容許與台方進行司法協助。

李家超批評,台灣為陳同佳赴台設限,將司法協助當作其自首前提,是製造障礙、無理取鬧、有政治考慮,又舉例指數年前的荃灣石棺藏屍案,在沒有司法互助情況下亦能將通緝犯送回香港。

李家超。(李澤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