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簽合作框架協議2020重點工作 研港珠澳大橋通行政策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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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日(30日)以交換文本方式,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當中提到,會共同推進涵蓋八大主要範疇的57項措施,其中近期林鄭曾提過爭取港珠澳大橋「南車北上」,框架協議就包括「研究完善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通行政策及有關出入境政策」。
其餘提及的工作還包括推動落實深圳灣口岸24小時通關、共同爭取中央支持推進珠三角空域結構優化工作、爭取外匯管理改革創新,逐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爭取國家部門支持,向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推廣香港的檢測認證服務等。

2020年重點工作將繼續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進一步深化粵港兩地合作為方向和目標。(資料圖片)

合作框架協議由林鄭與馬興瑞透過交換文本方式簽署落實,政府發言人指,2020年重點工作將繼續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進一步深化粵港兩地合作為方向和目標。八大範疇包括跨界基礎設施建設及通關便利化;共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促進現代服務業合作(包括金融業合作、專業服務、文化和旅遊合作);推進教育、人才和青年合作;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共建優質生活圈;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及推進重點合作平台。

政府方面表示,個別範疇的重點工作項目除了研究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通行政策及有關出入境政策外,落實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政策、放寬對香港服務業的准入限制、研究擴大香港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內地個人II、III類銀行帳戶試點銀行範圍、完善香港居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政策;建立健全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以至港人在粵購房政策、港人在內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和財政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