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政府澄清公務員何為違誓 香港願景:訂網上言行指引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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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將要求新入職公務員宣誓,香港願景今日(13日)發表研究報告,就公務員的宣誓安排、紀律守則等提出建議。
香港願景憲制及管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緻茵促請政府盡快澄清何謂違反誓言等細節,並建議就「違反誓言」設下較高門檻,當公務員言行違反基本法時才視之為違反誓言。
報告亦建議政府就公務員的網上政治言行訂立指引,並規管有關政治捐獻。

林緻茵在發布會上表示,認為政府就有關宣誓安排的後果、細節有不少未明之處,故研究的目標之一,是公務員除了違反國安法外,那些行為會屬於違反誓言。

林表示,公務員「違反誓言」應設相當高的門檻,只有當言行違反基本法的根本性條款,例如提出港獨、對抗一國兩則原則的組織、行為等時,才應當作違反誓言,如果是基本法下容許的,或可經基本法修改的問題,則不應被視作違反誓言。

「違反紀律」方面,林認為政治中立有兩大重點:在於公務員與政治委任官員的工作關係,與及面向公眾的信心。所以公務員表達意見時,應考慮言行對其職務會否構成直接利益衝突,或觀感上有損政治中立形象。

林緻茵提到,公務員兩次修改政治中立的內容,分別是應對90年代政黨政治出現及00年代問責制的出現,故在國安法出現後,認為有需要更新公務員的相關規定。

報告建議提供網上言行指引

在違反紀律方面,報告建議公務員應避免在工作需要的範疇外高調支持政府政策,以免大量公務員透過公開高調支持政府,企圖影響考核及紀律制度。

報告亦建議就公務員在網絡上的政治言行提供清晰指引,建議因應英國聘用公務員條款如港相近,以英國現有的指引為主要藍本,並參考美國《哈奇法》劃定網上言行「受限」和「寬鬆處理」的界線。

參與公投集會權應受保障  有否問題有多樣參考

林認為,就發起公投有否有問題,應視公務員與會者在公開場合的發言,才可判斷是否違反紀律,還是違反誓言。她認為,公務員如以參與者身份,不公開職位參與集會的權利應予以保障。

她亦相信,判斷時需要視公務員參與時有何具體角色、行為,例如近年有不少集會中途變質,應可作為抗辯理由。

曾鈺成認為,如參與活動時有人宣揚港獨,亦應考慮該集會本身的宗旨,是否明顯與港獨相關、還是只是針對某政府政策的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