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小天使回家】胎兒21周流產存醫院3個月 媽媽盼政府允火化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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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人,只是一個未成長的人,應該在屬於他們的地方做火化,不應和其他東西混在一起。」
失去摯愛對母親已是悲痛不已,讓胎兒有尊嚴地離開,卻仍是難以實行的心願。陳小姐在胎兒21周時不幸流產,她希望將胎兒火化撒灰,但由於胎兒不足24周,在醫學界不被視為「生命」,政策未允許她為胎兒火化。陳小姐接受訪問時稱,只盼政府當局能酌情處理,簽發「嬰兒非活產證明書」,令胎兒可在殯儀館正式火化,讓「小天使」盡快回家。

陳小姐接受訪問時稱,只盼政府當局能酌情處理,簽發「嬰兒非活產證明書」,令胎兒可在殯儀館正式火化。(鄭子峰攝)

陳小姐在今年6月懷孕,3個月後因流胎水流血不幸流產,由於胎兒只有21周,醫生未能為胎兒簽發「嬰兒非活產證明書」,令她無法將胎兒火化。政府早前推出「寧馨園」和「永愛園」等安放胎兒的設施,但對有宗教信仰的陳小姐來說,最大願望是將胎兒火葬後在海上撒灰,令胎兒和塵世間不再有聯繫,讓胎兒無需有任何牽掛。

陳小姐拒「寵物火化」 盼胎兒能盡快安心離開

這段時間陳小姐四出奔波,不斷致電多個政府部門查詢,惟她稱部門「互相推」,不獲任何回覆。她表示,醫生曾建議她選擇「寵物火化」,但她堅決拒絕,「他們都是人,只是一個未成長的人,應該在屬於他們的地方做火化,不應和其他東西混在一起。」她坦言懷孕21周與早期懷孕的不同,「胎兒的眼、耳、口、鼻已經齊全」,難忍小生命失去,只盼能為胎兒作最好的安排,陳小姐不禁潸然淚下。

政府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食環署已覓得葵涌火葬場附近為選址,設置流產胎火化及相關設施。食環署及建築署已展開申請撥款、採購火化設備等工作,工程可望2020年10月展開,以期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陳小姐對流產胎火化設施如期完工不抱太大期望,她強調不想流產胎一直放在醫院,冀胎兒能盡快安心地離開。

鄺俊宇促政府就特殊過渡性的個案酌情處理,允許陳小姐為胎兒在殯儀館正式進行火化,「我覺得政策的完整性就是任何人意願,都可以fit(符合)到任何人情況。」(鄭子峰攝)

鄺俊宇促政府不要「半桶水」 盡快完善相關政策

一直協助陳小姐的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稱,兩年前曾協助另一位不足24周的流產胎母親,最後政府落實興建安放胎兒的設施。但他希望政府不要「半桶水」,「幫人就幫到底」,促政府就特殊過渡性的個案酌情處理,允許陳小姐為胎兒在殯儀館正式進行火化,「我覺得政策的完整性就是任何人意願,都可以fit(符合)到任何人情況。」

鄺俊宇強調,流產胎兒都是生命,並不是醫學物料,強調政府有責任修補政策的漏洞。他又指,希望政府長遠能完善政策,除了讓流產胎父母可跟進意願為胎兒處理身後事,同時亦能協助無人認領的胎兒,「政府行了半步,不過就是半桶水,現在要修補半桶水。」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葵涌火葬場附近的流產胎火化設施工程已於今年10月展開前期工作,建築工程預計於短期內展開,預計於2021年年底完成。食環署又指,因不足24周的流產胎未能符合獲簽發死亡證、醫生證明書、火葬許可證或火葬令的要求,因此無法使用本署按法例提供的火葬服務。

食環署提及,現時粉嶺和合石墳場「永愛園」提供300個安放流產胎的位置,截至今年11月30日,已申請安放於永愛園的流產胎數目為153個,使用率為51%,將計劃在東區哥連臣角和沙田區石門提供同類設施,讓流產胎得以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