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回顧|身負14罪 陳皓桓料或明年底入獄 盼再辦七一大遊行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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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尚有數小時便成過去。過去一年,除了疫情肆虐大大困擾着港人,政治低氣壓亦衝擊着神經,人大DQ、泛民總辭浪接浪,政治人物被控被捕、離港遠走更成了香港的「日常」。在疫情和政治事件夾擊下的2020年,不論妳是黃、藍抑或中立,也不免感到鬱悶、不安。
「整個城市,你每一次出街嘅感受,你都會覺得係一個完全好唔開心嘅狀態,呢個係最差嘅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接受《香港01》訪問時,以此總結波雲詭譎的2020年。身處於政治風眼,24歲的陳皓桓身負4宗案件、14宗罪名,他預料自己最快明年底將會入獄,若以每宗案判囚一年來計算,估計自己或會被監禁三至四年。
自由的日子彷彿在倒數,陳皓桓表明不會離開香港。他解釋,身為民陣召集人,既有許多未竟之事,同時亦有一份不能推卸的責任,「你發起嘅(遊行)、你預咗嘅(刑責),其他人被控告着更重嘅罪,然後你自己走咗去?我自己做唔到。」未來一年,陳皓桓希望民陣能再發起「七一」大遊行,同時香港人能堅持在「六四」於維園燃起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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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2020年:「香港人處於一種『完全好唔開心』嘅狀態」

「真係好差,超級差。」陳皓桓接受《香港01》專訪時回顧即將過去的2020年,形容香港的民主和自由遭「全方面打壓」,「新聞自由少咗好多,傳媒機構不斷裁員」,以言入罪情況亦日趨嚴重,「好似快必(譚德志),以前要透過行為做咗先會拉,但依家都唔使有乜行為,直接還押;以前未經批准集結唔使坐監,依家會判入獄;政府唔需要經過民意授權嘅機構,直接用《緊急法》立《蒙面法》;無咗立法會選舉,人大DQ,發起遊行集會都唔得,我諗唔到有乜嘢係未被打壓。」

在政治、疫情雙重夾擊下,香港人就如被低氣壓籠罩着,陳皓桓慨嘆,當走到街上就會感覺到香港人處於一種「完全好唔開心」的狀態,「之前我哋出街,大家係會好開心,食飯好開心;依家就算出街食飯都好,啲人問我:『有幾多條罪喺身』,會同我講『小心啲』,或者問『你個朋友移民未』;以前唔係咁,以前大家嘅話題係講幾時燒嘢食、幾時去玩、幾時行山,依家大家係講『你仲有無份工』、『你失咗業幾耐』。」

陳皓桓估計,自己最快於明年底入獄,若以每宗案判囚一年來計算,他估計或會被監禁三至四年。(鄭子峰攝)

憂罪行分期執行 或入獄三至四年

去年反修例運動爆發,陳皓桓當時擔任民陣副召集人,今年十月更接替岑子杰出任召集人,期間他多次發起和參與「公民抗命」,被警方拘捕,包括以個人身份發起去年的「10.1」遊行、「10.20」遊行及今年的「7.1」遊行,令他目前身負四宗案、共十四宗罪,是民主派背負最多罪名的一人(罪名詳見下表)。沒有任何案底的陳皓桓坦言本身沒有太多心理壓力,直至黃之鋒等人「6.21包圍警總」案的刑期分期執行,再到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明會申請分期執行其刑期,令他開始有心理壓力。

陳皓桓指出,社運案刑期過往均同期執行,到現在出現分期執行刑期的趨勢,認為律政司做法旨在讓人不敢再發起「公民抗命」,「就要你發起(非法)遊行,就一定有四條罪,一定要坐監,而且仲要分期(執行),不論你係白手(無案底)定係黑手(有案底),(政府)就係想比所有發起遊行嘅人嘅一個Signal(警號),就係你繼續搞無問題,但你預定要坐監,仲要坐好耐。」

陳皓桓估計,自己最快於明年底入獄,若以每宗案判囚一年來計算,他估計或會被監禁三至四年。陳皓桓坦言,感覺到自由日子正在倒數中,希望在餘下大約一年時間,多吃好多東西、多睡覺、多看戲,做一些可以香港做到的事,例如行山、與朋友碰頭吃飯。被問到倘若在獄中有何目標,他希望屆時能做運動、多讀書,甚至修讀「都大」大學學位,不過他最希望的,是撰寫關於反修例運動的回顧,講述民陣去年的決定、討論與思考,「喺反修例運動中,好少內部嘅人寫關於內部討論、決定同思考,點解會決定6月9日遊行、6月16日遊行,點解7月1嘅遊行路線係咁,點決定『8.18』搞流水式集會,我想將佢哋寫低落嚟,做一啲檢討、思考,又或者作為參考,帶起其他反思,我哋有咁嘅崗位,就有呢個責任。」

陳皓桓亦表明不會離開香港,直言:「就算依家有護照俾我,我都唔會走。」。(鄭子峰攝)

入獄後或讀「都大」學位 撰反修例回顧

陳皓桓亦表明不會離開香港,直言:「就算依家有護照俾我,我都唔會走。」他解釋,作為民陣召集人和一個政治人物,有需要、有責任與群眾一起「頂落去」,「我哋講『公民抗命,無畏無懼』,你拉得我、你鎖得我,我就預咗」。他續說:「你發起嘅(遊行)、你預咗嘅(刑責),其他人被告緊更重嘅罪,然後你自己走咗去?我自己做唔到。呢個係我個人嘅選擇;另外,我係民陣召集人,有好多嘢要做,我無理由走咗去,同埋我只係24歲咋嘛,呢個地方係我住嘅地方,我有責任盡量改變、影響更多嘅人,呢個係我責任,亦都係我畀自己嘅責任,所以我係會繼續留低。」

陳皓桓指出,過去一年很多政黨、團體也停了下來,實體遊行和集會轉化成為聯署、網上集會等不同方式,他坦言遊行、集會所帶出的力量,遠高於網上集會、聯署。(鄭子峰攝)

「一有遊行、集會,你就會好有力量」

2020年,民陣僅成功發起了一場元旦大遊行,隨後警方一直以疫情為由,拒絕向民陣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陳皓桓指出,過去一年很多政黨、團體也停了下來,實體遊行和集會轉化成為聯署、網上集會等不同方式,他坦言遊行、集會所帶出的力量,遠高於網上集會、聯署,又認為在政治低氣壓之下,市民非常需要透過遊行、集會發洩民怨和民憤,「一有遊行、集會,你就會好有力量,你身邊全部人都係自己友,一行出喺,過百萬人同你一樣堅持緊,老人家、小朋友、好多年青人,全部都堅持緊,落雨、隻腳皺皮(去年8.18流水式集會)遊行,照行;好熱、熱到中暑,照行;好凍、落雨,照行。呢種堅持,我或者岑子杰,係我哋搞民陣喺過去—年感受最深。」

盼民陣續發揮「大聲公」角色

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民陣舉辦遊行的方式或運作會否有改變?陳皓桓說,民陣一向堅持舉辦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遊行,故他作為搞手並無顧忌,但認為參與市民或會有所顧忌。他舉例指公務員、在受政府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工作的人、醫護、消防,日後參與遊行或被「篤灰」,甚至失去工作,他認為這個面向下,群眾運動或會受到影響。

陳皓桓認為,不同政黨、團體也應珍惜民陣這個平台,因非常難得能有平台凝聚最大最多的共識。(鄭子峰攝)

正因如此,陳皓桓認為民陣的角色非常關鍵,指民陣一向是希望舉辦能夠容許大多數參與的和理非合法遊行,民陣就像搭建一個大台,予不同階層、不同身份、不同年齡的人發聲,民陣猶如一個「大聲公」,將所有人也能安心地發聲,「我哋搞合法遊行,老弱婦孺,有唔同階層嘅人可以參與。你試諗下律師點參與非法遊行?公務員點參與非法集會、遊行,佢哋做唔到。好多人佢哋有事業、底線,做唔到不合法嘅嘢,佢哋選擇做合法嘅事情,我哋要滿足只做合法嘢嘅人。我哋有時好擔心無不反(不反對通知書)嘅遊行,隨時有警察射水炮,到時啲老人、小朋友點算,手足都唔想佢哋有事啦.......大多數人都係想有民陣發起嘅安全遊行,由民陣確保大家嘅安全,由民陣容納最大數,社會想有一個咁嘅平台。」

寄語香港人「一人行多步」

陳皓桓認為,不同政黨、團體也應珍惜民陣這個平台,因非常難得能有平台凝聚最大最多的共識,發起大遊行讓社會大多數的人發聲,故他希望政黨團體能放下所有分歧,一起做好民陣的工作。未來一年,陳皓桓希望民陣能再發起「七一」大遊行,同時香港人能堅持在「六四」於維園燃起燭光,「六四係我最想堅持……六四好重要,89年開始,維園未試過無燭光,去到三十周年、去到今年,維園都係有燭光,下年仲有無?呢個係要思考嘅問題。我相信如果我仲喺出面(未入獄),我相信李卓人或者我、或者其他人,都會繼續入去維園,呢樣嘢一定唔會改。」

告別2020,展望2021,陳皓桓寄語香港人盡力做好自己能力可做到的事,在自己的崗位多行一步,「當每個人行多一步、做多少少嘢,世界就會好唔同。我覺得我哋要發揮上年嘅精神,推得幾多得幾多,做得幾多得幾多,爭取返我哋嘅自由返嚟,我覺得香港人係做到;我哋每個人都要做好組織,組織身邊嘅人、影響身邊嘅人,令到我哋嘅力量更大、人數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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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面對的控罪:
2019年9月30日(終審法院外集會): 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019年10月1日(十一遊行):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公告未經批准的的公眾遊行
2019年10月20日(10.20 遊行):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公告未經批准的的公眾遊行
2020年6月4日(六四燭光集會):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020年7月1日(七一遊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