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林鄭:守法市民毋須擔心法制不同 不會迫年輕人上大灣區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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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涉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的港人,日前被深圳鹽田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3年不等,但家屬未能旁聽審訊及探監,家屬委託律師盧思位、任全牛更被當局吊銷牌照。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有記者質疑上述情況如何說服港人內地有「陽光司法」,林鄭指,12人在香港干犯嚴重罪行,屬畏罪潛逃,由於案件仍在司法階段不評論。

▼12港人背景及監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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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指,兩地司法制度不同,香港行普通法但內地不是,強調若是守法人士根本無需要擔心,強調每個地方有不同司法制度,否則不用談「一國兩制」。

林鄭又指,赴大灣區發展屬個人意向,政府不會強逼,提到不少香港企業比政府「走得更快」,一早已在內地城市發展,認為稍後應安排他們交代在內地的發展情況。

被捕港人喬映瑜家屬委託、內地維權律師盧思位昨日(4日)收到四川省司法廳通知,指他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觸犯《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擬吊銷其律師執照。黃偉然家屬委託的律師任全牛亦被吊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