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義倡修改國安法 港澳辦、中聯辦點名批挑戰國家主權底線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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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替戴啟思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早前當選後隨即表示,《港區國安法》部分條文牴觸《基本法》,建議修改《港區國安法》,以換取外國與香港恢復移交逃犯協議。
港澳辦發言人今日(29日)表示,夏博義「叫囂要修訂香港國安法,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矛頭直指中央。」
中聯辦亦發稿,點名批評夏博義「椅子還沒坐熱,就忙不迭地發表謬論,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叫囂要特區政府修改國安法,公然為港獨分子叫屈張目」,又批評其言論完全背離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完全喪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既充分暴露了個人的狂妄無知,也將把大律師公會進一步拖下深淵,已經激起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內的香港社會各界憤怒」。

港澳辦指夏博義仇視中國共產黨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稱:「夏博義的狂妄自大、傲慢無知令人瞠目,引來內地和香港民眾一片斥責。」發言人說,夏博義「仇視中國共產黨,長期散佈抹黑中國的言論;他宣稱『港獨』可以公開討論;他以英籍身份之便勾結外國勢力干涉香港事務;他對抗議示威有着異乎尋常的興趣並以多種方式推波助瀾。」

中聯辦:夏博義濫用主席身份誤導民眾

中聯辦發言人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不容挑戰,香港的憲制秩序必須堅決維護,又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其中一個重要內涵是: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全國性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是不容置疑的神聖權力。

中聯辦批評,「作為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不可能不懂得這樣的法律常識,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國家安全都屬於中央事權。當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出現制度漏洞、社會穩定和市民福祉受到嚴重危害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完全正當、非常必要,權威不容挑戰。」

發言人又說,夏博義濫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身份,在基本事實和法律原則上誤導民眾,居心何在?公然將全國人大常委會視為威脅,更是在赤裸裸地挑戰《基本法》所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底線。

批大律師公會有失公正理性

發言人表示,大律師公會於過去三年在事關「一國兩制」、香港特區重大憲制性法律問題上,「常有失法律專業人士應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又指注意到,大律師公會內部也有不少人士不認同、不支持其偏頗立場和激進言行,強調絕不允許「一些政棍和團體披着專業外衣從事亂港禍港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