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譚惠珠:審查委員會不易受司法覆核 事實、真理可制衡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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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上周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包括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立法會增至90席,新增由選委會選舉產生的議席,而參選立法會人士須取得選委會提名。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15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香港實行普選要「兩條腿走路」,在推進民主進程的同時,要補足對「愛國愛港」的理解。她強調,《基本法》中最終達至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沒有改變。
至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譚惠珠指不是行政機關,其決定不容易被司法覆核;問及有什麼可制衡委員會決定,譚惠珠回應說:「事實、真理咪制衡到佢。」

譚惠珠:普選特首最終目標無改變

譚惠珠說,中央及特區政府在民主進程努力不懈,即使知道2014年香港政治環境不太好,中央仍照作出「831」作決定,只是被香港拒絕。她稱,香港實行普選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推進民主進程,另一方面要補足對「愛國愛港」的理解,確保選出「愛國愛港」人士,否則推行普選會有危險。

她指,今次只是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涉及修改選舉辦法,並無修改《基本法》條文,經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行政長官的最終目標沒有改變。

被問到今次修改選舉制度,是否違反了《基本法》列明要「循序漸進」達至普選的原則,譚惠珠指,要看《基本法》全段條文,當中列明要按「實際情況」,才循序漸進達致普選特首。她以健身作喻,指平時健身是好事,但當感染病毒後便應暫停健身。她又指,眼見香港很多事務被拖着,特首在立法會擁有較多票數支持是好事,屬較穩妥的方法。

▼選舉委員會界別改變▼

譚惠珠:資格審查委員會受制衡非行政機關

至於改革選舉制度後,選委全是愛國者,是否意味著香港距離普選日子不遠,譚惠珠稱不知道,但強調香港的生存之道並非「搞政治」,中央本來也不想插手香港政治,因此2014年仍作出「831」決定,由特區自行處理,但最後出現了2019年的社會動亂,中央便知道香港無法自行處理。

對於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能否被司法審核,譚惠珠說,資格審查委員會不是行政機關,其決定不容易被司法覆核,但決定仍受到制衡,「事實、真理咪制衡到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