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終極上訴得直 陳弘毅:國安委可決定修改實施細則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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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審法院裁定3名上訴人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終極上訴得直。政府表示,會研究如何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相關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全國政協委員、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指,國安法實施細則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制訂,亦會由委員會決定是否需要修改,毋須經全國人大處理。
法例可隨時修訂 不具追溯力 不涉輸打贏要
在北京出席在全國兩會的陳弘毅回應支聯會終極上訴得直一事時說,終審法院認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上訴人是外國代理人。法院角色只是解釋及執行現有法例,現有法例隨時可以修改,但不具追溯力,法院之後要根據新修改的法例判決,因此法例的修改並不涉及「輸打嬴要」。
陳弘毅又指,國安法實施細則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制訂,亦會由委員會決定是否需要修改,毋須經全國人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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