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黎將《蘋果》說成守護香港核心價值 實屬誤導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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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繼續陳詞時指黎的作供不可信亦不可靠,指黎把《蘋果日報》描繪為香港核心價值的守護者,說法誤導,強調《蘋果》立場和香港的核心價值無關。控方又指,黎用《蘋果》作為平台,要求外國懲處中國,是出賣國家安全和利益。

辯方下午亦展開陳詞。就着控方所指出涉煽動的161篇文章,辯方列舉其中3篇只是就事件作出報道,強調涉及煽動的文章只佔極少數。不過,法官指重點是內容而非數目。

4名被告: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黎智英。

國安法後黎續堅定支持呼籲制裁

控方今續陳詞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未有叫停涉案的國際遊說工作,反而堅定支持該些行為。黎智英和從犯證人陳梓華最後一次見面時,陳表達對《國安法》的憂慮,認為應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並稱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

與黎連繫的人對美政府具影響力

此外,黎智英曾在台灣向陳講及國際遊說的四個步驟,即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情況、爭取他們的關注及譴責、把外國想法帶回香港、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影響他們的對華政策。

控方指,黎智英承認他實行首兩個步驟,而控方認其甚至已實行第三個步驟。此外,控方指黎和「枱底人」建立聯繫,包括美國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退役上將Jack Keane和華府專家惠頓(Christian Whiton),和他們討論外交政策,三人對美國政府都具有影響力。

有壓倒性證據證黎是主腦

就辯方在書面陳詞指,控方沒有指該三人是案中的共謀者。控方回應指,他們在開案陳詞已列出案中共謀者,包括「攬炒巴」劉祖廸、英國金融家布勞德 ( Bill Browder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之一裴倫德和時任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現時仍維持這說法。控方強調,案中有壓倒性證據,指控黎智英是該串謀協議的主腦。

蘋果立場與香港的核心價值無關

控方繼而講及黎智英的證供,指其證供不可信和不可靠。就黎稱,《蘋果》和港人的核心價值一致,因此不需給予編採指示,控方指黎塑造失實的形象,把《蘋果》描繪為香港核心價值的守護者,認為其說法誤導。控方強調,《蘋果》立場和香港的核心價值無關,黎利用《蘋果》為平台,要求外國對中國採取懲罰性措拖,是出賣國家安全和利益。

舉20例指黎證供不可信

控方在書面陳詞列舉逾20例子,指出黎證供不可信,並在庭上闡述部份例子。針對黎聲稱在《國安法》生效後更小心,控方指未有涉案文章、Twitter的帖文、「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下架。此外,黎曾稱不知袁弓夷呼籲美國制裁中國的影片內容,但庭上顯示相關訊息後,黎則承認知悉內容。控方指黎不但知悉影片內容,甚至協助袁製作該影片。

稱探外孫女實想赴美見官員

此外,控方指黎智英於2020年以探望外孫女為藉口,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讓他可以離港,最終不獲批准。控方指,黎於該次行程的真正目的,是會見美國官員,包括時任副總統彭斯,但黎故意隱瞞。

161份被指煽動文章部份不涉煽動

辯方下午開始陳詞時,稱不愛某個國家並非錯誤,要求政府改變也不屬違法。就涉案161篇被指煽動的刊物,辯方引用其中3篇報道,包括〈4.28反惡法 民陣號召上街抗送中例 阻中共越港人紅線〉、〈自由被剝奪 跟大陸無異 特朗普撤港特殊地位〉和〈港人雨中痛別 「我哋撐《蘋果》〉,指這幾篇報道只就事件作出報道,如在第二篇報道中,講述特朗普行政命令的內容。至於第三篇文章,提及前《蘋果》主筆楊清奇被捕,內文沒有質疑楊被捕不當。辯方質疑,為何該些報道被指涉及煽動。

法官李運騰指,有些刊物「更刺激」(more exciting),又指161篇刊物中,有一些刊物的內容會較溫和。

官指重點在刊物內容而非數目

辯方強調,具煽動意圖的刊物越少,法庭越難推論串謀協議存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控罪日期涉及816天,即約5天才發布一篇涉煽動的刊物。法官杜麗冰則指,這不是數學遊戲,重點是刊物的內容,而不是其數目,法庭不必裁定所有涉案刊物也具煽動意圖。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