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反對美國《香港政策法》內容 批抹黑《港區國安法》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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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向國會提交《香港政策法》年度報告,繼續暫停給予香港特殊關稅地位。
港府今日(4月1日)強烈反對報告的內容,指報告抹黑《港區國安法》。

港府發言人指,國安法明確訂明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構成元素、刑罰、減刑因素和其他後果已清楚列出,指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而警方作出的拘捕是基於證據和嚴格按照法律進行。發言人說,國安法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對於報告似乎意指某種政治背景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我們感到震驚」。

對於報告關注香港司法獨立,港府重申,《基本法》第92條亦明文說明香港特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法官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以法律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法官這項職責並不會因應對政治爭議所引發的案件作出裁決,或案件涉及政治爭議,而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