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新增「科技創新界」 林鄭:反映完善選舉制度總體思路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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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二(30日)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特首林鄭月娥今(4日)在facebook表示,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黃錦輝教授日前在報章稱,選委會新增「科技創新界」反映中央和特區政府重視創新科技,顯示創科對香港未來發展會加強作用,她認為說法「非常中肯」。
林鄭認為,從「科技創新界」的組成和產生辦法,就可說明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總體思路,是要通過1500人的選委會擴大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廣泛的代表性,以香港的整體利益為依歸。

林鄭稱,兩年前曾在國家科技部部長王志剛訪港期間,安排香港的兩院院士與王志剛見面,討論香港科技發展和促進兩地合作,(林鄭facebook)

選委會新增30席「科技創新界」,其中15席由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的香港院士中提名產生,另外15席則由本港創科界內具代表性的機構、組織或團體經本地選舉法律規定為團體選民經選舉產生。林鄭稱,這30位選委會委員都是在創科界舉足輕重,經界別内團體選出擔任立法會「科技創新」功能團體的議員,亦肯定非泛泛之輩。

林鄭又指,兩年前曾在國家科技部部長王志剛訪港期間,安排香港的兩院院士與王志剛見面,討論香港科技發展和促進兩地合作,她期待多位香港院士日後能在香港政治體制中出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