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行會通過選舉改革草案 地區直選分10區 資審委由特首委任

撰文:陳嘉洛 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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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明日(14日)首讀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消息指,行政會議今(13日)通過草案內容,當中立法會地區直選分為10區,香港島分為「港島東」及「港島西」兩區,其中離島將與中西區合併為「港島西」;九龍分東、中、西3區;新界分5區,每區佔兩席。
至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消息指,由特首委任一名主席及2至4名委員,由主要官員出任,但草案未提到由哪些職位人士擔任;資審委決定若涉及國家安全委員會意見,不得訴訟。
特首林鄭月娥下午4時見記者,介紹草案內容。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冀條例草案在5月底可三讀通過。(梁鵬威攝)

新界西分5區 元朗被分拆

立法會議席增至90席,但地區直選減至20席,全港分為10區。消息指,香港島將分為兩區,分別為港島東(東區及灣仔)及港島西(中西區、南區及離島區)。

九龍三區分別是九龍東(觀塘及部分黃大仙)、九龍中(九龍城及部分黃大仙)及九龍西(油尖旺及深水埗)。

至於新界五區分別是新界北(北區及元朗西北)、新界東北(大埔及沙田西)、新界東南(西貢及沙田東)、新界西北(屯門及元朗東南)及新界西南(葵青及荃灣)。

▼選舉修例草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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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衞去信梁君彥 明首讀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政府已完成草擬《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預告周三大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條例草案涵蓋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五條主體法例和相關附屬法例,並會修訂去年通過的《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更改立法會換屆選舉日期。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冀條例草案在5月底可三讀通過,6月進行選民登記,9月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以及明年3月舉行特首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