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聯辦嚴斥為暴力洗地 夏博義:願晤中聯辦釋誤會 CY再促辭職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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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日前接受傳媒訪問,質疑「8.18」及「8.31」案判刑過重,指若人民無法透過和平示威宣洩民怨,或會轉向使用暴力。
中聯辦今日(25日)發聲明,批評夏博義散佈歪曲言論,公然為違法者張目、為暴力者開脫、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稱其顛倒是非的惡劣言辭,已引發香港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律界人士的公憤。中聯辦指,若大律師公會繼續被夏博義「這種喪失職業操守的外國政客把持」,只會作繭自縛,「走上一條不歸路」。
夏博義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自己堅定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反對暴力行為,絕非「反華政客(Anti-China Politician)」,對於中聯辦對他的誤會感抱歉,盼雙方能有機會面對面澄清(I am sorry that the Liaison Office has been misinformed on this. I would welcome the opportunity of a face to face meeting to clarify matters.)。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發文,指中聯辦和網民沒有誤會夏博義,又說:「請夏博義學點中文,看看網民對他的痛罵」。

批夏博義以「和平示威」竭力粉飾非法本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9名民主派人士,因前年8月18日及31日非法集結案罪成,其中黎智英、李卓人涉兩案被判囚14月,李柱銘、吳靄儀、楊森等准緩刑。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所有自由都有邊界,指黎智英等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顯是挑戰警權、法律和秩序,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又稱法院的判決得到社會各界認同,多名案犯當庭認罪,「我們想請問夏博義,冤從何來?」

發言人批評,夏博義作為資深法律人士,無視修例風波期間大規模遊行示威後屢屢發生暴力事件的事實,反而用所謂「和平示威」竭力掩蓋和粉飾其非法本質,公然為違法者開脫,無理指責法院判決,抹黑攻擊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依法維護社會安寧的正義行為。

質疑公會縱容夏博義任主席

中聯辦批評,夏博義以愛爾蘭作例子是偷換概念、刻意誤導公眾及煽動民怨,其所作所為徹底喪失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背離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夏博義既然將英國司法制度奉為圭臬,英國政府近期推動修改法案以加強警方管制示威的權力,其破壞雕像等紀念物的示威者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為何不見他批評英國剝奪人民『和平示威』的權利?」

發言人又重提夏博義多次要求修改《國安法》,批評對方「接二連三狂言」挑戰人大常委會權威,對抗香港法治和憲制秩序。發言人又指,夏博義是英國自由民主黨的黨員,服務的是英國政黨的利益,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涉嫌隱瞞自己英國牛津市議會議員的身份,「大律師公會不僅是一個專業團體,還承擔著多項法定職責,其主席當然應遵循『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夏博義這種與外國有著緊密聯繫的反華政客,怎麼可能履行大律師公會此前聲明中所宣稱的『維護特區法治、基本法,支持『一國兩制』』?縱容夏博義繼續擔任主席,無異是對大律師公會的最大諷刺!」

中聯辦最後奉勸大律師公會,不要在政治化道路上越走越遠,「否則只會被一步步拖入無法自拔的深淵。」

中聯辦發言人指,夏博義多次要求修改《國安法》,形容對方是「狂言」和挑人大常委會權威,對抗香港法治和憲制秩序(資料圖片)

夏博義重申非「反華」 任牛津市議員屬無償、義務

夏博義回覆查詢時表示,自己堅定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反對暴力行為,又指他的言論從無違背上述的原則。夏博義又強調,自己絕非「反華政客(Anti-China Politician)」,指自己在英國牛津市以無償和義務方式擔任市議員,工作僅處理當地事務,不涉及任何外交政策。

夏博義續說,自從1986年首次踏足內地,已對中國產生興趣,亦曾走訪中國多個省份,並曾隨大律師公會代表團參與4次非常愉快和具教育意義的訪問團,故自己絕不是「反中」。夏博義對於中聯辦對他的誤會感抱歉,盼雙方能有機會面對面澄清。

夏博義重申,自己本身是英國人,必然與英國有密切聯繫,但同時亦是香港永久居民,由1995年起已是香港納稅人,每年向政府納稅。他強調,將繼續竭盡所能服務大律師公會及香港社群。他表示,將會與大律師公會下次執委會會議討論中聯辦的聲明。

對於夏博義希望與中聯辦面對面澄清誤會,梁振英促對方學點中文,指中聯辦無誤會他。(梁鵬威攝)

梁振英狙擊 促「學點中文」:中聯辦沒有誤會他

梁振英反駁夏博義的回應,指夏博義稱自己非「反華」,梁反問:「請問夏博義,你對西藏問題的立場算不算反華?」對於夏博義指為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社群竭盡所能服務,他問:「請問夏博義,你『竭盡所能』為香港做什麼?為在被判刑後的黎智英和李柱銘張目?」

對於夏博義希望與中聯辦面對面澄清誤會,梁振英促對方學點中文,指中聯辦無誤會他,「請夏博義學點中文,看看網民對他的痛罵。中聯辦沒有誤會他,網民也沒有誤會他,大家對他的認識不是一朝一夕的。」

梁振英批評,夏博義打著「人權律師」的幌子到處招搖,問題已夠嚴重,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之後,再頂著主席的銜頭對香港社會指手劃腳,用英國政客的身份「君臨香港」,形容對方「夜郎自大」,令人憤慨,他再促夏博義辭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否則大律師公會將被攬炒」。